勤靡余劳,心有常闲“”的追梦人——1993届校友张海
“勤靡余劳,心有常闲”的追梦人——张海
张海,连云港市海州区法院速裁庭负责人。1993年7月,张海毕业于海州中学。1996年,张海通过招干进入法院工作,那时候整个法院还没有精通计算机应用的人才,他是连云港市法院第一位计算机网络管理员,不仅教会了大家如何使用电脑,还独自编写了法院的立案程序。在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之后,张海转岗办案,他以追梦的热情对待法律事业,以精雕细琢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子,在办案之余潜心学习钻研法律知识,不断提高自己业务能力,收获累累。熟练运用法律思维 破解合同纠纷难题2005年到2013年,张海在民事庭从助审员干到庭长、审委会委员。经过8年的磨炼,张海逐渐成为了一个民、商事审判的骨干法官。他总结,作为一名法官,要准确掌握法律概念,要把每一个法律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分析清楚,要知道什么是法律思维,如何运用法律思维。
2014年,他处理了一起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陆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机械公司诉称,被告陆某从公司购买了大圆机16台,要求被告给付剩余货款及违约金。陆某辩称,机器被安装后,经多次修理,仍然不能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提出反诉要求赔偿损失。机械公司辩称,在合同规定的质量异议期间(10天)内,陆某并没有提出质量异议。在审理此案时,张海迅速找出此案争议的焦点为:买卖合同标的物质量是否符合约定。通过对事实的抽象,依法找到法律大前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最新司法解释规定,认定“对隐蔽瑕疵提出异议的合理期间”应为合同中约定的保修期一年。在认定合理期间之后,根据检测中心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确认大圆机等机械设备不能满足生产要求后,张海对该案做出了一审判决。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2017年,该案例入选《江苏省高院公报案例》,2018年在全省法院“金法槌”杯优秀案例评选中获得三等奖。抽丝剥茧寻找真相 案例入选国家权威裁判书籍2014年,海州法院成立了全市唯一一家环资案件审理法庭,张海任环保庭庭长。环保庭的案件具有专业性强、涉及面广,难度大等特点,这对法官的综合审判能力是很大的考验。在环保庭三年半的时间,张海专注审判,创新运用“禁止令”制度,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扎实提高环资案件办案质量,审理了一批精品案件。
2019年,张海审理并撰写的《李某与联某公司等水污染责任纠纷》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选编进入《中国环境资源裁判规则与案例精选》,全国法院也仅有32件典型案件入选。原告李某承包约173亩土地种植小麦,后发现自己所种植的小麦其中有150亩受损后,便怀疑灌溉的水渠被污染,遂向环境保护部门反映。经过检测,麦田周围多处排污水呈酸性,于是李某将涉及的6家排污公司告上法庭请求赔偿。小麦受损是否和排污水有关系?张海拿到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书后,根据因果系否认原则,确认了因果关系。6家公司的的环境侵权责任应当如何认定?张海多次实地走访6家被告企业,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根据地形,绘制排污水的走向图,并联系了相关部门到现场对进入到小麦灌溉水渠的污水进行来源侦查鉴定。经过六次开庭,确认了其中4家企业虽然排污达标,但是因为其行为的致害性构成了环境侵权,并判决这四家企业承担相应的环境侵权责任。
2019年,海州法院以“案件难易分流,法官繁简分置”为基本思路,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成立专门的速裁团队,按照“1名主审法官+1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的人员结构,组建8个速裁团队,张海担任速裁庭负责人。经过近4个月的运转,速裁团队交出一份令人满意的成绩单。2019年上半年,速裁团队结收案比92.41%,同比增长9个百分点,人均月结案51.77件。法律如山,良知是镜。作为庭长,他严格以身作则,带头办案,团结同事,他常常提醒自己,也提醒大家要时刻将法院楼道里贴着的警示标语铭记在心,“一文虽微能污清白人格;万金加帛难收公道人心。”“勤靡余劳,心有常闲”是张海的座右铭,意思是不遗余力勤奋耕耘也乐在其中。在俯身耕耘的同时,张海并没有忘记仰望星空,张海说自己现阶段的目标是成为一名专家型法官,每一天都会认真工作努力提高自己,向着目标迈进。平时在法庭认真耕耘,在工作之外,张海最喜欢看书学习,持续保持输入,除了法律书籍之外,他看书的类型丰富,种类很杂,并且不断通过“写”这种输出方式,提高自己的水平。因工作成绩突出,2010年,张海荣立三等功;2011年,他被江苏省高院评选为优秀法官,同年再次荣立三等功;2018年,被评为全国优秀直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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