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110周年校庆捐赠与筹资管理办法
值2016年10月29日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110周年校庆之际,为更好总结办学经验、展示辉煌成就、弘扬优良传统、建设高品质高中,我们真诚欢迎海内外广大校友、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及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捐赠活动,支持学校事业发展。为保证捐赠依法合规管理使用,确保捐赠意向落实到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捐赠组织机构
设立捐赠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捐赠募集工作。
组 长:周 艳 宋治宝
副组长:吴洪亮 蔡珍树 王新华 姜海波 魏居善
成 员:武保延 郭家勇 封德敬 孙登祥 王聿奎 杨金成 单之勇 佟成军 李 刚 乔本师 王宗慧 王子源
徐 翔 殷志勇 吴惠祥 曹继跃 孟 韦
二、捐赠原则
⒈捐赠自愿原则。校友、社会各界及师生员工可按照意愿以个人或团体名义捐赠,数额不限,但各类捐赠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⒉捐赠专款专用原则。各种捐赠财物受法律保护,捐赠资金或物品一律不得挪作他用。
⒊捐赠账目公开原则。各种捐赠资金和物品在校友专刊和校友网上公布。捐赠人有权了解其捐赠财物的使用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捐赠与认捐项目
⒈可以按照个人意愿捐赠。
⒉可以向学校相关建设项目捐赠。
⑴学校课程基地建设基金;
⑵学校体育馆、艺术馆建设赞助基金;
⑶学校仪器、设备、图书捐赠;
⑷校园雕塑、文化广场,校园大中型景观石捐赠;
⑸优秀学生奖学金、困难学生助学金;
⑹教师奖励基金;
⑺校友林、景观树;
⑻纪念品;
⑼素质教育成果展及相关活动;
⑽制作、出版文集;
⑾报社、电视台、广电、网络等媒体宣传费;
⑿文艺演出赞助;
⒀根据捐赠人意愿设立的其他项目。
四、捐赠方式
⒈校友以个人或原班级或原毕业届次或所在校友会或所在组织为单位的捐赠可以到学校校务部、工会办理捐赠手续。捐赠资金统一交校财务室专户入帐,捐赠名单交校档案室、校史馆存档。
⒉离退休、在职教职工、社会热心人士的捐款可以通过直接面交、银行转帐或邮汇方式将捐款存入校财务室的专用帐户。校财务室接到捐款后将把捐款人的名单及捐款数额抄送校务部备案。
⒊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捐款可直接与校长室、校务部联系,也可通过银行转账,将捐款存入校财务的专用帐户。
⒋通过银行或邮局向学校捐赠的单位或个人请在汇款单或转账票据上注明“捐赠”字样及捐赠人的单位、姓名和联系方式等。涉及境外捐赠的物资,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办理入境手续。
五、捐赠的纪念方式
⒈所有个人或团体的捐赠,都将列入《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110周年校庆捐赠纪念册》内,作永久保存。
⒉属于学校建筑、校园风景树、校园雕塑、园林观赏石、课程基地建设、奖助学金等项目的捐赠,经双方协商可刻字或冠名纪念。
⒊学校向捐赠者颁发《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捐赠证书》。
六、捐赠的财务管理
⒈捐赠或认捐的资金,统一由学校财务设立专门帐户进行集中管理。校财务室对捐赠资金统一接收并开具正式财务收据。
⒉捐赠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捐赠的项目用途专款专用,项目支付和结算手续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办理;属于校友和社会捐赠给建校110周年活动非专项用途的经费使用,可用于纪念活动期间接待校友、购置纪念品、编印纪念册及联络校友等,若有剩余应用于学校和建设,不准用于发放学校职工的各种福利。
⒊ 校友和社会捐赠或认捐的物品,按捐赠人的意愿由学校接收、登记、使用和保存,相关资料提交校档案室、校史馆存档。属固定资产须报校后勤部登记入册,由学校调配使用。
⒋对筹资、引资及捐赠项目提供有效信息并捐赠成功的个人和团体,学校将视其贡献程度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另定)。
⒌ 捐赠资金和物品的使用结果在全校公布,并在校友会刊和学校网站公示,纪念结束后接受捐款者和校纪委监察部门的审计监督。
七、捐赠的办理和联系方式
⒈银行转帐。收款户名: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 帐号:72100101316000585,开户行:江苏银行幸福支行。
⒉来校捐款。收款单位: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 地址:海州高级中学校务部、财务室 电话:0518-83088368 0518-83088399传真:0518-83088366
⒊联系捐赠。
联系部门: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校务部、工会、后勤部
⑴校务部联系人:武保延 孟 韦
联系电话:0518-83088368 18061382816 13775588722
⑵工会联系人:郭家勇
联系电话:0518-83088337 18961381127
⑶后勤部联系人:单之勇 金宏宝
联系电话:0518-83088333 18061382669 18061382675
学校传真:0518-83088366
E-mail:hzgzxwb@126.com hzgzgjy@126.com
微信公众号:JSSHZGJZX
(注:请在汇款单或转帐票据上说明捐赠者的单位或姓名、时间、联系方式等)
八、本办法由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建设高品质高中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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