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市教育学会通知,市教育学会中小学优秀教育论文评选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位老师认真阅读附件中论文评选的要求,并按要求(要求填写参评申报表)将论文于
科研部 2009.9.10
附件:
关于征集评选二○○九年中小学、幼儿园
优秀教育论文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学会,市直属各中小学:
为了扎实、健康、有效、有序地搞好教育科研工作,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根据省、市教育学会的工作安排和市教育局《关于加强连云港市中小学论文评比规范管理的意见》,现对二○○九年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育论文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二○○八年一月一日以来已在公开出版的报刊上发表或未发表过的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论文、调查报告、课题研究报告和有一定理论水平的教育经验总结等。已在市级及以上单位或部门优秀论文评选中获过奖的论文,不再参加评选。
二、优秀论文标准
1、坚持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
2、要有理论认识,并注意理论的先进性与创新意识;
3、要有自己的实践、思考、研究和创见,强调论文的原创性,有与时俱进的时代感;
4、论文提出论述的问题对当前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和参考价值;
5、论文题目要简短、凝炼、明确;论点要集中、鲜明,论据要充分、确凿;行文要规范,文字表述要简洁、流畅,表达力强;字数以3000-5000字为宜;
6、送评的论文一律用A4纸、标题宋体3号,正文宋体4号字打印
7、文章结构为:
(1)标题 ;
(2) 县(区)类别 编号 (编号由县、区教育学会统一填写)
(3)文章提要(100字左右);
(4)关键词(2-5个);
(5)正文;
(6)参考文献。
三、申报与送评要求
1、各县、区教育学会与市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要根据论文评选要求,认真进行宣传发动。要本着服务基层、服务学校、服务教师、服务教学的原则,充分调动教师撰写论文、总结教育教学改革经验的积极性。
2、县、区教师撰写的论文报县、区教育学会,由县、区教育学会整理编号后再报市教育学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撰写的论文由学校教科室负责收集整理后,直接上报市教育学会。
3、报评的论文分为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技术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六类。幼儿园根据所开设课程分科。中小学(含职业技术教育和特殊教育学校)分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政治、德育、音乐、体育、美术、劳技、计算机(教育信息技术)、综合(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学、管理学、督导等)及职教各专业课。所有论文都要在论文类别的前面加上学校的类别。如:小学语文、初中语文、高中英语、幼教科学、特教数学、职教机械等。各参加论文评选的教师要认真填写《连云港市二○○九年优秀教育论文参评申报表》,并用回形针别于论文的封面。各县、区教育学会和有关学校根据论文的学科类别,填写《连云港市二○○九年优秀教育论文送评目录》,《目录》用电子表格制作存入移动优盘,上报论文时一并上报。如用电子邮件发至市教育学会,邮箱地址为:wangzhijyj@sohu.com。
4、因实行匿名评选,各县(区)、学校在对收集的论文进行登录时,要认真核对,严禁出错。论文的编号、排放顺序与目录中的编号、顺序必须一致。上报论文时,将《参评申报表》取下,在县(区)留存,不上报。
5、每篇参评论文上报一式一份,交评审费20元。申报截止时间:2009年10月20日。
四、评选与奖励办法
1、市教育学会将从连云港市中小学教师学术成果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中抽选专家组成评审组,按一等奖10%,二等奖15%,三等奖25%的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
2、评选结束后,我会将以文件形式于二○○九年十二月公布评选结果,同时在连云港教育网教育学会网页上公布。对获奖的优秀论文,由“连云港市中小学教师学术成果评审鉴定委员会”和“连云港市教育学会”联合发给获奖证书。
3、为了保证论文评选质量,各县、区教育学会、各有关学校对申报的论文要认真进行核查,对抄袭剽窃的作品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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