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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落实省教育厅、市教育局《规范办学行为提升素质教育质量的意见》的通知
作者:校务部 | 来源: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 | 时间:2009-06-24 | 浏览次数:1650

全体教职工:

日前,省教育厅、市教育局下发了《规范办学行为提升素质教育质量的意见》的通知,并分别提出了“五严”和“六严”要求,请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并就如何实现“减负增效”进行思考讨论,积极为学校研讨制定实施方案建言献策。

                                                   校长室

                                                  6月24日

附:省市文件

江苏:“五严”戒律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中国江苏网6月12日消息:今天,省教育厅在宁召开全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推进会,以全面动员和部署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着力健全和完善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尽管我们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从总体上看,目前我省有些地方和中小学校仍然存在办学不规范的问题。”今天的会议上,省教育厅厅长沈健披露了我省教育系统依然存在的四大问题:部分地方政府和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中小学课程多、作业多、考试多、实习多、竞赛多,学生课业负担普遍过重;部分地方和学校只重视考试科目的教育教学,忽视音乐、体育、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综合素质养成性课程;违反《义务教育法》,改制学校的清理不到位,初中学校变相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笔试、面试、与学科竞赛成绩挂钩等形式招生,有些公办普通高中违规采取各种手段抢生源等等。

针对此,沈健厅长表示,当前我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将着力解决好五个方面突出问题。

严禁下达升学指标,不得炒作“高考状元”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给地区、学校及个人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高(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对县(市、区)、学校、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和奖惩。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地区、学校、学生的高考成绩、升学率等具体情况,不得炒作“高考状元”。

严控学生在校时间与家庭作业总量

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和家庭作业总量。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不得组织非住校学生上晚自习,住校生晚自习控制在每天2课时,严禁利用晚自修时间组织文化补习或考试。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家庭作业总量分别不得超过1小时、1.5小时和2小时。确保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初中和高中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和8小时。严格禁止组织中小学节假日补课。全省中小学严禁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加强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实施

各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特别是要加强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和技术类课程的实施。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高一年级必修课结束前,不得提前分科分班。学校课表要上墙、上网公示。

严格规范考试和招生管理

要严格规范考试科目和考试次数。小学、初中不得组织市、县(市、区)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小学组织的考试每学期原则上不超过一次,科目一般不超过3门;初中学校每学期考试不得超过两次。严禁组织高中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统考、联考和月考。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录取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加快高考招生社会化改革步伐,积极推进网上报名,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将考生高考成绩直接发放到考生本人。各市、县(市、区)和学校、班级不得统计、公布考生个人或集体的高考成绩、名次、上线率等信息。

严格制止义务教育学校违法办学行为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各种名义设重点学校、分快慢班。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转制为民办学校,原改制学校要进一步按要求规范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得以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等作为录取依据。

 

我市召开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提升素质教育质量工作会议

为学习贯彻全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推进会及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研究分析我市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动员和部署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健全提升素质教育质量长效机制,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相关工作,6月21日,市教育局召开全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提升素质教育质量工作会议。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王淮龙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陈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魏琪及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雷生保应邀出席了会议,市教育局副局长韩金山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教工委其他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王淮龙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广大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提升素质教育质量的重要意义,着力解决当前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提升素质教育质量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落实四条工作原则:坚持政府推动、分级负责;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坚持强化督查、严格问责;坚持标本兼治、长效治理。

王淮龙要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提升素质教育质量,要着力解决好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严格禁止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给地方、学校及个人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高(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进行排名和奖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县区、学校、学生的高(中)考成绩、升学率等具体情况,不得炒作“高(中)考状元”。 二是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不得组织非住校学生上晚自习,住校生晚自习控制在每天2课时,严禁利用晚自习时间组织文化补习或考试。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家庭作业总量分别不得超过1小时、1.5小时和2小时。确保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初中和高中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和8小时。全市中小学严禁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三是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各县区要按需求配齐配好中小学各科教师,督促本县区所有中小学严格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各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特别是要加强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和技术类课程的实施。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高一年级必修课结束前,不得提前分科分班。学校课表要上墙、上网公示,接受学生、教师、教育行政部门和全社会监督。四是严格规范考试和招生管理。小学、初中不得组织县区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小学组织的考试每学期原则上不超过1次,科目一般不超过3门;初中学校每学期考试不得超过2次。严禁组织高中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统考、联考或月考。严格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管理,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录取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籍管理,参与建立全省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网络管理平台。加快高考招生社会化改革步伐,积极完善网上报名措施,逐步实行考生高考成绩由招生考试机构直接发放到考生本人。各县区和学校、班级不得统计、公布考生个人或集体的高考成绩、名次、上线率等信息。五是严格制止义务教育学校违法办学行为。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各种名义设重点学校、分快慢班、实验班等,已经举办的要清理取消。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转制为民办学校,符合“四独立”办学条件的学校要进一步按要求规范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得以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等作为录取依据,不得跨县区违规招生。六是严格规范社会办学机构的办学行为,坚决制止有偿家教。社会办学机构不得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学科类竞赛活动。各中小学校不得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坚决制止有偿家教,禁止中小学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课。

王淮龙强调,全市上下要坚持解决问题与完善机制相结合,着力构建规范办学行为、提升素质教育质量的长效机制。要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完善“减负增效”的研究和激励机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评价机制;充分开发利用教育资源,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逐步完善培训机制,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逐步健全教育网络,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要切实加强对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提升素质教育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明确工作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提出本地区和本校贯彻市“六严规定”的具体意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公众、家长和媒体的监督,要设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对举报的违规情况要逐一查处,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要强化督导问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出现的重大违规办学问题进行严格问责,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市教育局将对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地区、学校和参与有偿家教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实行“一票否决”;要抓好舆论宣传,要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规范办学行为、提升素质教育质量的浓郁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和广大学生家长理解并支持规范办学行为、提升素质教育质量工作,并使更多的学生家长参与监督,全社会互相配合,形成合力。

会上,市教育局与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中小学签订了《连云港市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提升素质教育质量责任书》,以确保“六严”规定落实到位。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校长李宏伟代表参会的中小学校长发出“致全市中小学校长的倡议书”,解放路小学校长刘珺代表名特优教师发出“致全市教师的倡议书”,倡议全市中小学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东海县教育局、灌云县教育局、灌南县教育局、新浦区教育局、海州区教育局、连云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赣榆高级中学等单位负责人做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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