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二○○七年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育论文的通知
连教会(2007)3号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学会,市直属中小学:
根据省、市教育学会的工作安排,二○○七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育论文评选工作将在下半年进行。为了提高评选质量,使论文评选工作推动新课程改革的深入开展,促进教师教育科研水平的提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二○○六年一月一日以来已在公开出版的报刊上发表或未发表过的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论文、调查报告、课题研究报告和有一定理论的教育经验总结等。已在市级以上(不含我会分支机构)优秀论文评选中获过奖的论文,不再参加评选。
二、优秀论文标准
1、坚持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一轮教育教学改革这一中心,在对理论的认识上要有创新意识;
2、论文内容要有自己的实践,有自己的思考、研究和创见,也就是既要有一定的原创性,又要有与时俱进的时代感;
3、提出和论述的问题对当前的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改革、学校管理改革、教师的专业发展、教育科研、素质教育、教育现代化工程和提高教育质量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和参考价值;
4、题目简短、凝炼、明确,论点集中、鲜明,论据充实、确凿,文字表述规范、简洁、流畅,字数以3000-5000字为宜;
5、文章结构为:(1)标题,(2)文章提要(100字左右),(3)关键词(2-5个),(4)正文,(5)参考文献。
注:为了保证评选公正性,作者有关资料一律写在《连云港市优秀教育论文申报表》中,不得在文章中署作者单位、姓名等。
三、申报与送评要求
1、各县、区教育学会、各有关学校要根据论文评选要求,认真进行宣传发动。要本着服务基层、服务教师的原则,充分调动他们参与教育科研的积极性。对撰写论文有困难的教师要积极给予指导。县、区学校教师撰写的论文报县、区教育学会,由县、区教育学会整理后再报市教育学会;市直属学校教师撰写的论文由学校教科室负责收集整理后,上报市教育学会。
2、报评的论文分中学、小学、职业技术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五类。幼儿园根据所开设课程分科。中小学(含职业技术教育和特殊教育学校)分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政治、德育、计算机(教育信息技术)、综合(含职教专业课、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学、管理学、督导等)。各县、区教育学会和有关学校根据学校的类别和论文的学科类别,填写《连云港市二○○七年优秀教育论文送评目录》,《目录》用电子表格制作成软盘,上报论文时一并上报或用电子邮件发至市教育学会,邮箱地址为:wangzhijyj@sohu.com。
3、每篇参评论文上报一份,用A4纸、标题宋体小2号、正文宋体4号字打印,论文首页附上《连云港市二○○七年优秀教育论文申报表》。每篇交评审费20元。
4、申报截止时间:2007年10月15日。
四、评选与奖励办法
1、市教育学会将组成评审委员会,按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40%的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
2、评选结束后,我会将以文件形式于二○○七年十二月公布评选结果,同时在连云港教育网教育学会网页上公布。对获奖的优秀论文,由市教育学会发给获奖证书。
3、为了保证论文评选质量,各学校、各县、区教育学会对申报的论文要认真进行核查,对抄袭剽窃的作品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附:1、连云港市二○○七年优秀教育论文送评目录
2、连云港市二○○七年优秀教育论文申报表
附表请到资源中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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