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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定》的通知
作者:admin | 来源: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 | 时间:2007-01-17 | 浏览次数:1411

 

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苏教基[200633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建设高水平、高质量江苏基础教育,加强新形势下学校的常规管理,切实提高我省中小学的管理水平,我厅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切实予以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执行《管理规范》。

  当前,我省基础教育已经进入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质量提高的新阶段。向管理要质量和效益,切实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已经成为中小学内涵发展的内在要求。近年来,我省大力实施合格学校重点工程,增添了大量教育教学设备和生活后勤设施,如何通过加强学校管理,提高这些设备设施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其育人功能,也是当前摆在我省中小学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最近,国务院、省政府相继召开了加强中小学管理的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强调了新形势下加强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新颁发的《管理规范》就是在我省基础教育发展的新阶段、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常规管理,指导广大学校依法管理、自主管理、创新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巩固发展合格学校建设成果,优化育人环境等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中小学要高度重视学校管理工作,切实把贯彻落实《管理规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工作,认真抓紧抓实抓好,全面提高我省中小学管理水平,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全面开展培训,推动各地各校贯彻执行《管理规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中小学校,要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大规模的教育行政干部、校长和教师的培训,提高对做好学校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各地和各中小学贯彻执行《管理规范》的自觉性;明确《管理规范》的内容、特点和基本要求,进一步推动《管理规范》的贯彻执行。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分期分批开展对校长和教师的培训。各中小学校要对广大教师进行校本培训,争取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使全省所有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都接受一次《管理规范》的专题培训。

  三、细化目标要求,大力开展以贯彻执行《管理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和谐校园创建活动

  各地各校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创建和谐校园的部署要求,把中小学校贯彻执行《管理规范》作为我省和谐校园创建的重要内容和标准,制订创建方案,细化目标要求,落实各项措施,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创建活动,力争在近两年内使全省所有中小学校都达到《管理规范》的要求,继而创建为安全、健康、文明的和谐校园。

  四、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贯彻执行《管理规范》。

  各地各校在贯彻落实《管理规范》的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学校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创新。《管理规范》后附的十项管理制度,是根据全面推进课程改革和合格学校建设的新形势下制订的基本制度,各地和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管理要求,落实管理职责,强化管理责任,用创新的精神研究制订本地本校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构建学校常规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步使中小学校走上依法管理、自主管理和创新管理的轨道。

  五、强化督查考核,建立贯彻执行《管理规范》的激励机制。

  各地各校在贯彻执行《管理规范》的过程中,要进一步明确考核要求,强化督导检查,切实把《管理规范》的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将中小学贯彻执行《管理规范》的情况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督导的重点,列入督政和督学的范围,制订督导计划,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和专项督导活动。

要建立贯彻执行《管理规范》的激励导向机制,各地各校要把贯彻执行《管理规范》的情况作为评先和评优的重要标准。我厅将把各地各校贯彻执行《管理规范》的情况作为江苏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江苏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县(市、区)表彰和江苏省基本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江苏省文明学校评选的必要条件,建立起完善的激励机制,形成正确的导向,推动各地和各学校贯彻执行《管理规范》。

 

 

 

 

 

 

 

 

 


 

主题词:中小学  管理   规范   通知

抄送:教育部办公厅、基础教育司、体卫艺教育司,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文明办,省教科院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61220日印发

 

 

 

 

 

 

 

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

 

一、校务管理

1、办学思想端正,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坚持依法治校,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不乱办学,不乱收费,不举办“校中校”,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实行校长负责制,完善全员聘用制、岗位责任制。坚持民主管理学校,推行校务公开。

二、教师管理

4、执行教师资格制度,所有教师持证上岗。组织教师进修,开展校本培训和教研活动,建立集体备课制度。

5、加强师德建设。教育教师遵章守纪,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备课、上课、布置批改作业、辅导学生和组织课外活动;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搞有偿家教。

三、学生管理

6德育为首。开展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法律纪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7、规范学生行为。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8、坚持全员育人。学校有健全的党团和少先队组织,有班主任制度,有与家庭、社会联系与合作制度。

四、教学科研管理

9、严格按规定开齐开足课程。创造条件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有秩序安排教育教学工作,不随意停课,不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的庆典、演出活动。上好体育课、艺术课,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10、改进教学方式。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

11、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活动总量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家庭作业量分别不超过1小时、1.5小时、2小时。

12、建立科学的学校评价制度。评价学生,立足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小学实行等级记分制,中学推行综合素质评定。不为班级和学生排名次,不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作为衡量教育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

13、健全校本教研制度。研究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14、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小学、初中学生免试入学,不留级,不开除。小学、初中每班学生数不超过50人,高中不超过54人。不举办复读班。

五、安全管理

15、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建立校园突发事件预警机制,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16、定期对校舍、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滋扰、防中毒、防意外伤害等措施落实到位。加强门卫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校车必须定期经公安交管部门检测。组织学生户外活动有安全措施。

六、校园管理

17、建设平安、文明、和谐校园。优化校园环境,力求净化、绿化、美化、人文化。校内车辆停放整齐,地面无杂物,墙面无污损。环境布置富有文化内涵,体现教育功能。

七、后勤管理

18、坚持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制订食堂卫生制度和采购验收制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建立学生宿舍值日制度,保证整洁卫生;建立宿舍管理制度,坚持夜间值班、巡查;建立发生群体性传染病、食物中毒应急制度,及时采取隔离、治疗措施。

19、建立健全学校财产管理制度。建立校舍定期检查、维修制度,及时消除危房。图书、实验仪器、音体美器材、计算机设备等分类登记造册,定期清查、检修、维护。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坚持勤俭办学,反对铺张浪费。

八、档案管理

20、建有档案资料室,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学校行政、教育教学、教师业务、学生学籍、师生健康、人事、财务、固定资产、荣誉实物等各类档案,保管好、使用好档案资料。

附件:中小学校园管理等十项基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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