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市开发区教育局、徐圩新区文教局、云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局各直属学校:
为发挥名特优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大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力度,根据《连云港市首期教育家型教师共同体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决定以市首批教育家型教师培养对象为领衔人,成立129个教育家型教师工作室。现将工作室建设相关要求及工作室成员申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室目标与任务
(一)目标
1.工作室建设目标:在学科建设(重点在课堂教学改革)或班级学校管理方面成为区域内的引领团队、示范团队、贡献团队。
2.工作室成员发展目标:成长为具有鲜明教育思想和教学、班级管理模式、走在全市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前列的优秀中青年教师(或班主任、校长)。
(二)任务
全市拟建立“教育家型教师工作室”129个,通过组织开展各种专业研修,进行为期3年的在职连续培养(每年多次集中,累计时间不少于20天)。
二、工作室建设内容与考核
(一)培养形式及内容
参照连云港市首期教育家型教师共同体培养形式及内容进行。每个工作室独立开展培养活动时,要遵循研修内容突出课题与课堂同行、研修方式突出通识培训和个性培养并举、研修路径突出外出跟岗与引进指导兼顾、成果展示突出教学与科研并重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工作室各个阶段的研修活动。
(二)考核
工作室考核由市教科所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纳入对教育家型教师培养对象的考核;工作室成员考核由工作室内部进行,在考核时间上要坚持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并行,在考核内容上要坚持教学为主,兼顾其他,在考核主体上坚持专家为主,多方参与。
三、工作室成员遴选办法与标准
(一)遴选办法
按照申报人与工作室主持人(教育家型教师共同体成员)双向选择的办法遴选成员。
1. 申报人填写《连云港市教育家型教师工作室成员申报书》,经单位同意,将申报书报送主持人,申报书电子稿同时发主持人信箱。申请书由申请人负责其真实性,如发现造假行为,即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相关单位。
2.主持人根据申报人情况,通过审核认定,遴选出同学科5名骨干教师(班主任或校长,可以本单位或本区域人员为主),报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公布。
(二)遴选标准
凡师德优秀、能履行相关职责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青年教师(校长工作室成员的年龄原则上在45岁以内,其他工作室成员的年龄原则上在35岁以内)均可申报:
1.连云港市学术领军人才培育对象,或原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333’工程”培养对象,或市“521工程”培养对象。
2.在市级及以上优质课(班会课)、基本功大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近三年来年均开设过1次市级较高水平的公开课或多次市级及以上的班会课或承办过多次区级及以上学校管理现场会等。
3.教学、教研能力特别突出,有强烈发展愿望,有优秀培养潜质的县区级名师。
四、组织与保障
1.组织保障:各县区师资部门及时转发本通知,配合做好申报的组织发动工作。市教育局师资处、教科所承担对工作室的管理;工作室成员所在单位为成员外出学习等提供各类支持。县区教育局师资部门。
2.经费保障:每个工作室拨付1万元培养经费,不足部分由成员所在学校承担;成员参与培训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由成员所在单位承担。
五、其他说明
申报人材料于2019年1月8日前报送主持人(可直接发主持人邮箱)。
主持人1月10日前遴选出成员,并将统计表发2474184915@qq.com。
附件一:连云港市教育家型教师工作室成员申报书
附件二:连云港市教育家型教师工作室成员推荐申报人员汇总表
附件三:主持人(教育家型教师共同体成员)信息表
连云港市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24日
附件1
连云港市教育家型教师工作室成员
申 报 书
申 报 人 姓 名 :
申 报 工 作 室 名 称:
工 作 单 位 :
从 事 专 业 :
隶 属 县 区 (部门):
申 报 日 期:
连云港市教育局制
2018年12月
|
|||||
Copyright © 2016 - 2018 www.jshzgz.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518-83088368 苏ICP备15011404-1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青圃路1号 邮编:222062 |
市纪委举报平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