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局,徐圩新区文教局,云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连云港市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计划,现将《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培养“新333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按照要求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28日
附件
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培养
“新333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教战略,努力构建适应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要求、充分满足教师专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机制,进一步丰富和提升我市高层次教育人才的内涵和品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为指导,以坚持正确专业发展导向、激发教师活力、提高教师素质为重点,紧紧围绕我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的战略部署,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科学构建尽展其才、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教育人才培养机制,努力建设一支心中有情怀、肩上有担当、执教有水平的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
二、建设目标
“新333工程”建设总目标:至2025年,全市基本实现市、县区、学校三级教育人才培养机制的全面贯通;形成包括江苏省特级教师、“新333工程”各层次人才在内的结构合理、梯次衔接、素质优良、规模总量不超过在编在岗教师总数25%的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
1.构建三支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适应教师专业发展的个性化、差异化需求,建设以课堂教学系列为主体,以教育教学研究系列、教育管理系列为两翼的三支“雁阵型”人才梯队。
2.设置人才梯级发展的三个层级:适应教师专业发展递进规律,由低到高分别为三支队伍设置三个不同层次的认定梯级,即课堂教学系列设置教学能手、教学标兵、教学名师三个层级;教育教学研究系列设置教研能手、教研标兵、教研名师三个层级;教育管理(班主任、校长)系列设置管理能手、管理标兵、管理名师三个层级。
3.“新333工程”建设以三年为一个周期。第一周期从2018年12月起至2021年12月止。各层次荣誉称号及相应待遇在三年周期内有效;三年期满后,启动下一周期“新333工程”建设。
三、实施范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特教校、中专校、教育科研机构(教师发展中心)、中小学素质教育基地在职在岗的一线教师和教育教学管理者(江苏省特级教师不参与认定)。
四、认定条件
“新333工程”各系列层次人才认定的必备条件:
1.所有申请认定人员工作须满三年,认定时距法定退休时间不足三年的不参加认定(原“333”工程市名师、模范班主任、名校长除外);具有从事基础教育对应学段的教师任职资格;幼儿园、小学教师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他申请认定人员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爱岗敬业,依法执教,爱生乐群,为人师表。学生和教职工满意度高。凡存在违反教育部下发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行为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一票否决”。
3.必须承担与申报学科、岗位类别相一致的教学、教育或管理、教科研工作;不在正职校长岗位或一线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不得认定校长或班主任系列专业层级;一线教师不从事与申报学科一致的教学工作,不得认定学科教学系列专业层级。学校正职校长累计代课平均每周2节以上方可认定学科教学系列专业层级。
各层级人才认定标准见附件。
五、认定程序及办法
各层次人员认定工作要充分体现重师德、重实绩、重贡献、重能力的基本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认定权限:市、县区教育局、基层学校分别负责第一层次(港城名师)、第二层次及第三层次认定工作,并分别成立三类专业层级认定委员会(学校也可成立一个综合性的认定委员会),即课堂教学能力与业绩认定委员会、教研能力与业绩认定委员会,教育管理能力与业绩认定委员会。其中课堂教学能力与业绩认定委员会由教学部门牵头组成,负责课堂教学系列各层次人员的认定或推荐工作;教研能力与业绩认定委员会一般由教研部门牵头组成,负责教科研系列各层次人员的认定与推荐工作;教育管理能力与业绩认定委员会可由学校政教或教育局师资部门牵头组成,学校教育管理能力与业绩认定委员会负责班主任各层次人员的认定和推荐工作,校长系列各层次认定和推荐,由教育局教育管理能力与业绩认定委员会按照相应职责权限负责。
港城名师认定工作由市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个人申请认定:凡符合基本条件和认定标准者由本人填写申请认定表,个人应明确认定系列和层次(港城名师),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对照认定标准,原则上,每位教师可申请认定一个“新333工程”系列的某个层级。
申请认定港城名师人员必须达到《港城名师认定标准和办法》(附件三)中的组合条件,即至少同时具备一个系列名师级条件和另一个系列标兵级及以上条件。特别优秀的教师拟申请认定港城名师的,可按照两个系列层级条件向学校提交认定材料。
3.单位组织认定:在组织好学生测评和同行测评的基础上,学校三类人才认定委员会分别负责教学能手、教研能手、班级管理能手认定工作,并做好各系列标兵推荐工作。县区三类人才认定委员会分别负责教学标兵、教研标兵、班级管理标兵认定工作,承担对学校认定的教学能手、教研能手、班级管理能手的审核工作,同时做好教学名师、教研名师、班级管理名师、学校管理名师、港城名师的推荐认定工作;学校管理能手、管理标兵认定和管理名师推荐工作均由县区教育局管理认定委员组织进行(市直单位校长系列认定及其他系列第二及以上层次认定均由市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市级三个系列人才认定委员会分别负责市教学名师、教研名师、班级管理名师、学校管理名师的认定工作。
市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县两级三类认定委员会的认定结果,根据“港城名师”认定办法,认定“港城名师”。
4.公示认定结果:严格执行逐级公示制度。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认定和审核工作完成后须将通过认定人员和拟推荐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人员在本单位公示一周后方可上报。公示内容需包括拟认定或推荐认定系列层级、符合相应层级的基本条件等。
5.审核认定结果。将各类人才认定结果报工委会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并颁发各系列各级人才证书。
六、考核管理
1.考核由市教育局师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港城名师及第一层次教师考核以市教育局为主,第二层次考核以县区教育局为主,第三层次考核由学校负责实施。相关职能处室按照职能予以配合。所有人员考核结果均需报市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2.考核分学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两种。学年度三次考核合格者,视同周期考核合格。连续二个学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即取消其荣誉称号及相关待遇,且视同周期考核不合格,自动失去下一周期申报资格。
3.具体考核办法等另行制定和发布。
七、保障措施
1.建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管理。连云港市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师资处,分管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的具体部署,指导协调各认定委员会做好认定、配合、考核等工作。各县区、各基层学校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制定计划。要科学理顺区域人才建设机制和“新333工程”的关系,确保全市及各县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序性。
2.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各层次人才积极性。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基层学校选派市级及以上高端培训人员时应优先从“新333工程”各层次人选中产生。省特后培训、特级教师评选等原则上必须为第一层次人员。在“评先评优”和职称评审工作中,各层次人员均应给予一定权重的加分。凡年度考核合格的,鼓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基层学校对各层次人才进行一定经费奖励和资助。被认定为港城名师的,按照《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优秀教育人才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连教政[2017]21号)要求,在有效期内发放奖励性津贴。
3.加大经费投入,提供资金保障。原则上,按照谁认定、谁管理、谁培训的原则,市教育局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搭建各类专项平台,用于“港城名师”、“新333工程”第一层次人员培训和展示活动。各县区、各基层学校均需加大经费支持力度,为所管理的各系列人才参加各类培训和展示提供经费和政策支持。
4.强化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区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让广大教师充分认识启动“新333高层次人才建设工程”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申请认定工作。要及时发现、培养和树立名师成长典型,大力宣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措施,推动“新333工程”建设工作有效实施,实现我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再树我市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新品牌。
所有申请认定人员均需对照申请标准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需以认定标准为序装订,申请表及汇总表(纸质、电子稿各1份)和佐证材料需根据认定权限上报认定部门:学校推荐认定校长及其他系列标兵级以上人员材料上报时间由县区教育局统一安排;推荐申请名师级(含港城名师)材料由县区教育局汇总后于1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联系电话:85822163,联系人:李庆德,电子邮箱:zzc003@126.com。
附件:1.关于认定工作的政策说明
2.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新333工程”人才认
定申请表
3.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新333工程”人才认
定标准
4.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新333工程”人才认
定汇总表
附件1
关于认定工作的政策说明
1.坚持“对标认定”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原则。按照三个层级的管理权限,为科学控制区域人才队伍规模,各县区可以对第三层次、第二层次的认定标准统一进行适度调整。第一层次的认定统一按照市教育局制定的标准执行。各系列各层次人才在符合相应标准的前提下,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每个县区各类人才总量不得超过本单位在岗在编教师总数的25%,其中第三层次不得超过教师总数的15%,第二层次不得超过6%。第一层次(含港城名师)不得超过4%。各县区在组织认定时候要从严把关,严格标准,宁缺毋滥。凡达不到相关标准者不得认定或推荐。原则上,认定或推荐认定人才总量不得突破控制比例。
港城名师从经各单位推荐、市教育局认定的第一层次人员中产生。原则上,港城名师认定比例不超过全市教师总数的1%。
2.坚持均衡配置资源,适当兼顾差异的原则。认定工作须注重向薄弱学校、向一线教师倾斜。各县区、各单位在认定及推荐工作中,要注意各系列各层级人员特别是第三、第二层级人员屯Э啤⒀Ф巍⒀7植嫉南喽跃猓繁1∪跹!⒈∪跹Э啤⒈∪跹Ф胃鞑愦稳瞬藕侠淼恼加辛俊8飨厍乇鹗腔阊R浞挚悸遣煌盗腥嗽闭急鹊暮侠硇浴8鞑愦稳瞬抛芰恐校萄盗小⒔萄邢盗小⒐芾硐盗性蛏媳匦敕直鸢凑障嘤ο盗腥瞬抛芰康?0%、25%、25%的比例进行控制。在区域总量控制、适当考虑均衡的前提下,根据学校办学效益、教师队伍建设效益等实际情况,各层次人员及港城名师推荐人员的产生可按照“严格执行标准、校际适度差异”的原则进行。
3.坚持分级分类认定,由下而上申报的原则。学校认定委员会进行认定时,首先按照不超过在编在岗教师总数25%的比例,对申报认定不同系列层级及港城名师所有人员进行能手级人才认定,然后根据个人申报,对照标准,从通过能手级认定的人员中按照不超过本校教师总数12%的比例确定标兵级和名师级(含港城名师)推荐人选。县区认定委员会进行认定时,对学校认定的各系列能手进行审核确认,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对学校推荐的各系列标兵级认定人员进行标兵级认定,然后根据个人申报,对照标准,按照不超过本县区教师总数5%的比例从通过标兵级认定的人员中推荐名师级和港城名师认定人员。其中推荐港城名师认定人员不得超过教师总数2%。市教育局认定委员会对县区认定的标兵级教师进行审核确认,按照全市教师不超过教师总数4%的比例认定名师级教师。
在此基础上,根据个人申报、县区推荐,对照认定标准,从通过名师级认定的人员中按照不超过全市教师总数1%的比例认定港城名师。凡推荐认定标兵、名师落选者,自动成为下一层级认定人员。
4.长期在乡村教学一线教书育人,深受学生爱戴,是当地师德高尚、育人楷模的,或在教书育人、争做“四有”好老师等方面做出突出业绩,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扬、奖励的,或受国家级新闻媒体关注和宣传报道的重大典型,可破格申请认定相关荣誉称号。具备认定基本条件的省优质课、基本功比赛一等奖获得者,应优先认定或推荐认定教学系列相应层次;由教研室组织年度认定的高三教学(管理)名师、教学(管理)标兵、教学(管理)能手原则上视同其具有“新333”相应荣誉称号,该部分教师无需参加本轮申报,不占其所在学校推荐认定比例。凡三次获得高三教学名师、无有偿家教等失德行为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则具备直接认定港城名师资格。
5.其他:各基层学校需组织全体教职工对认定人员和拟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测评人员至少达本单位人数的80%)。凡民主测评同意率达不到认定条件中相关要求的取消认定或推荐资格。教研人员不组织学生测评,同行测评同学科教师不少于20人;其实绩认定由其所在单位根据其所负责的学科建设水平、参加省级业务竞赛成绩进行综合评价。
鉴于原“333工程”建设周期至2018年已经期满,“新333工程”各类人才及港城名师认定完成后,原“333”各层次荣誉称号及相关待遇自动终止。建设周期内,已被评为特级教师或已退休教师、因考核不合格被取消第三、第二层级荣誉称号的,不再占用原系列层次的名额。各县区第三、第二层级空额按照管理权限可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年内统一按照标准进行递补。
凡离开连云港市教育系统、或不再承担申报学科教学工作、不再担任申报系列管理工作,其相应称号和有关待遇自动终止。
附件2-1
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新333工程”人才认定申请表
认定类型:□学科教学系列
认定层级:□能手级□标兵级□名师级
是否认定港城名师:□
县 区
姓 名
任 教 学 科
所 在 单 位
连云港市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印制
2018年11月28日
填 表 说 明
1.本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也可直接打印,不要以剪贴代填。字迹要求清楚、工整。
2.每位申请人填写一张表。申请人填写的内容,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3.如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纸。
4.封面前项目内容请在相应空格打“√”。
5.表内各项内容请对照申报系列和层级的认定条件填写。
6.根据认定条件,凡注明“近三年业绩材料的”时间为2015年至2018年。
一、基本情况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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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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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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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破格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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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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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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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照片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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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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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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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 起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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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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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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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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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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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经历 | |||||||
起止时间 |
工作单位 |
职务或岗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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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定条件
认定条件1
教龄 |
近三年年均教学工作量 |
学生满意度 |
同行 认可度 |
担任大循环届数 |
担任小循环届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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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第三、第四、第五栏由学校认定委员会填写。
认定条件2:近3年个人教学实绩综合评定(需进行简洁说明)
时间 |
实绩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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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条件3:近3年个人公开课、讲座以及教学成果获奖情况
公开课或讲座课题(教学成果) |
时间 |
组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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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条件4:个人基本功大赛、优质课评比或参与研修团队建设、青蓝结对等情况
获奖类别及课题 |
时间 |
组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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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条件5:承担视导、评审、辅导学生获奖等情况
项目名称 |
时间 |
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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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条件:综合表彰、曾获得的专业荣誉、论文发表及课题研究(各限报三项)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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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以上材料属实。 责任人签字:
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学校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区教育行政 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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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
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新333工程”
人才认定申请表
认定类型:□教研系列
认定层级:□能手级□标兵级□名师级
是否申请认定港城名师:□
县 区
姓 名
任 教 学 科
所 在 单 位
连云港市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印制
2018年11月28日
填 表 说 明
1.本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也可直接打印,不要以剪贴代填。字迹要求清楚、工整。
2.每位申请人填写一张表。申请人填写的内容,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3.如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纸。
4.封面前项目内容请在相应空格打“√”。
5.表内各项内容请对照申报系列和层级的认定条件填写。
6.根据认定条件,凡注明“近三年业绩材料的”时间为2015年至2018年。
一、基本情况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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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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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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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破格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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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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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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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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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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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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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 起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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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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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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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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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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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经历 | |||||||||
起止时间 |
工作单位 |
职务或岗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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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定条件
认定条件1
学生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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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认可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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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由学校认定委员会填写。
认定条件2:课题研究及教研成果获奖(限报5项)
课题名称 |
组织单位 |
结题时间 |
个人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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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条件3:论文发表与获奖(各限报五项)
论文 |
奖次 |
时间 |
组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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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条件4:教研表彰或教学研究能力大赛获奖
表彰或大赛名称(奖次) |
时间 |
组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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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条件:
综合表彰、曾获得的专业荣誉、公开课、基本功、优质课获奖等(各限报三项)
项目名称及奖次 |
完成时间 |
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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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以上材料属实。 责任人签字:
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学校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区教育行政 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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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3
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新333工程”
人才认定申请表
认定类型:教育教学管理系列(□校长 □班主任)
认定层级:□能手级□标兵级□名师级
是否申报认定港城名师:□
县 区
姓 名
任 教 学 科
所 在 单 位
连云港市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印制
2018年11月28日
填 表 说 明
1.本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也可直接打印,不要以剪贴代填。字迹要求清楚、工整。
2.每位申请人填写一张表。申请人填写的内容,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3.如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纸。
4.封面前项目内容请在相应空格打“√”。本表为校长系列和班主任系列通用,可对照条件有选择填写。
5.根据认定条件,凡注明“近三年业绩材料的”时间为2015年至2018年。
一、基本情况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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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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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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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破格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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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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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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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
年龄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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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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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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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 起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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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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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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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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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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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经历 | ||||||||
起止时间 |
工作单位 |
职务或岗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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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定条件
认定条件1
任职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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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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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或教职工认可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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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二、三栏内容由学校认定委员会填写。
认定条件2:学校管理实绩或班级管理成效
获奖名称 |
时间 |
组织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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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条件3:校长管理水平或班主任教育管理素质
项目内容 |
班主任或班集体获奖奖次;学校管理经验推广范围或帮扶改造薄弱学校成绩 |
组织单位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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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条件4:校长个人素质或班主任工作理念
研究成果(课题、论文名称) |
组织单位 |
完成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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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条件5:学校队伍建设或引领示范
项目内容 |
学校名优教师培养或班主任辅导青年教师数量 |
公开课、讲座级别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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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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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条件:
综合表彰、曾获得的专业荣誉、公开课、讲座、论文发表及课题研究(各限报三项)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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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以上材料属实。 责任人签字:
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学校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区教育行政 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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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各系列各层级人才认定标准
连云港市教学能手、教学标兵、教学名师认定标准
一、基本条件
1.教学工作量。认定教学能手的须具有3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认定教学标兵的须具有6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认定教学名师的须具有9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任教年限计算至认定当年的8月底。中学及以上学段近3年完成教学工作量年均300学时以上,小学及以下学段近3年完成教学工作量年均360学时以上,担任单位中层以上教学管理等工作的,教学工作量应达普通教师的1/2以上。教科研人员至少负责县区级及以上相应学科的的教科研工作。
2.教学水平与教学成效。所教班级教学成效良好,并能在备课组、教研组等校本教研活动与相关课程建设中发挥应有作用。
二、认定标准
(一)教学能手认定参考标准。
1.爱岗敬业。热爱教学工作,不断学习与改进教学工作,在学生满意度调查中,学生满意度达85%以上。
2.教学实绩。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有自己的教学特点,课堂教学效果良好。近3年,教学实绩综合评定在本单位或同类学校中位于中等以上(前50%),或教学实绩综合评定有较大提升。
3.奉献精神。积极承担和做好备课组、学科组的相关工作。在民主测评中,同行认可度达80%以上。
4.教学能力与引领示范。近3年承担过县区级及以上(乡村幼儿园、村小乡镇级)的示范课、观摩课或研讨课。承担过以上级别学科教学讲座,或相关教学经验在上述对应级别范围以上进行交流。在优质课或基本功比赛中获得过县级及以上奖次,在学校学科教师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二)教学标兵认定参考标准。
1.爱岗敬业。热爱教学工作,不断改革与优化教学方法,在学生满意度调查中,学生满意度达90%以上。
2.教学实绩。初中、高中需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两届以上。小学需担任大循环1届或小循环2届以上。带头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课堂教学效果优秀,近3年教学成绩综合评定在本校或同类学校中位于上等行列(前33%),或教学实绩综合评定有明显提升。
3.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带头承担备课组和学科组的相关工作或在相关课程开发中起到示范或标杆作用。在民主测评中,同行认可度达85%以上。
4.教学能力与示范引领。近3年承担过市级(村小、乡村幼儿园县级)及以上的示范课、观摩课或研讨课。进行过市级及以上学科教学讲座或相关教学经验在市级及以上交流。承担过县区级及以上教学视导、考试命题与磨题或担任评审专家,或辅导学生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相关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及以上(乡村幼儿园、村小教师可降一级)。能在学校、县区层面的学科教学以及教师培养工作中起带头示范作用,承担过校级及以上研修团队的主持、指导工作或在校青蓝结对中取得突出成绩或相关教学成果曾获县级及以上奖次。在优质课或基本功比赛中获得县级一等奖(市二等奖)以上,在县区学科教师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三)教学名师认定标准。
1.爱岗敬业。热爱教学工作,不断发展和提升教学技艺,在学生满意度调查中,学生满意度达95%以上。
2.教学实绩突出。初中、高中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三届以上,小学需担任大循环1届或小循环3届以上。带头与引领课堂教学改革,形成自己的教学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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