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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从事有偿补课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
作者:海州高中 | 来源: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www.jshzgz.cn | 时间:2017-07-06 | 浏览次数:1603

各县区教育局、市开发区教育局、徐圩新区文教局、云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苏办发〔2009〕24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连教办[2017]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市教育局将于今年暑期组织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督查活动。为有序推进督查活动开展,确保督查活动效果,决定成立市教育局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从事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市直属学校违规从事有偿补课整治督查工作。
  一、市教育局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  中
  副组长:田文瑞  李宏伟  臧  雷  顾爱军  徐向阳  高  健        
  成  员:苏守杰  王  坚  孙大龙  樊  清  尹  霞  鲍冬生  相  斌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督查组,具体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连教办[2017]3号)精神,适时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明查暗访活动,实施专项治理工作。
  二、开展违规从事有偿补课督查活动
  (一)督查重点
  1.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3.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教学设施或相关信息;
  4.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讲座活动。
  (二)督查形式
  明查暗访,随机督查。
  请各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市直属学校接到通知后,相应成立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从事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将文件精神宣传贯彻至辖区内的每一所学校、每一位教师,做到广大教师人人皆知,应知尽知。市教育局将会密切关注各县区、各单位落实文件精神情况,对群众举报的以及督查工作中发现的有禁不止、顶风违纪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肃处理,严肃问责。7月14日前,各县区、市直属学校将领导小组名单及全面贯彻落实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承诺书(附件1、2)报市教育局政治处403室。
  市教育局有偿补课督查活动监督举报电话:85822152,85822163,85822180。
    


                                       连云港市教育局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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