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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省市教科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科研部 | 来源: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www.jshzgz.cn | 时间:2015-11-17 | 浏览次数:1496

各县区教育局教研室、教科室,各职教教科研机构:

为总结“十二五”期间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的经验,激发教科研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服务教育决策,指导群众性教科研实践,丰富创新教育科学理论和教学研究实践,宣传典型,表彰先进,根据苏教科院科[2015]15号文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省市教科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全市各县区教研室、教科室,职业教育教科研机构,均可参加先进集体评选;全市教科研机构的专、兼职教科研人员均可参加先进个人评选。

二、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评选的具体条件参见《江苏省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附件2)。先进个人评选的具体条件参见《江苏省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附件3)。

三、评选程序和材料报送

1.各县区教研室、教科室,职业教育教科研机构组织初评,初评推荐名单报市教育局前必须先公示三天,并加盖公章后,送市教育局教研室或教科所。

2.全市各县区教研室、教科室,职业教育教科研机构,均可积极参加先进集体申报;先进个人名额请按本单位专、兼职教科研人员数的1/4推荐。

3.先进集体申报单位需要报送的材料:

(1)《江苏省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纸质稿1份(附件4),电子稿通过E-mail报送。

(2)证明单位实绩的相关佐证材料,不超过10页,与申报表装订成册,一起报送。

4.参评先进个人需报送的材料:

(1)《江苏省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纸质稿1份(附件6),电子稿通过E-mail报送。

(2)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著作、论文、课题立项与结题证书、荣誉证书等,著作限报2种,论文限报5篇,课题限报2项,荣誉证书不超过5张。全部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与申报表装订成册,一起报送。

5.各县区教研室、教科室、各职教教科研机构,汇总参评资料纸质稿与电子稿,并填写《各县区教科研先进集体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1)和《各县区教科研先进个人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5),统一报送至市教育局教研室或教科所。

6.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3日。

7.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科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材料进行评选,评选出最优秀的集体、个人,推荐参加省教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并从申报来的材料中评选出市教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四、联系方式及其他

1.联系人:连云港市教育局教研室,及秀青,联系电话:85822177;电子邮箱: lygsjys@126.com;连云港市教科所,张兆权,联系电话:85822209;电子邮箱:lygjks@163.com。通讯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23号;邮编:222006。

2.本通知电子稿请至连云港教育网“通知公告”栏内下载,请各县区教研室、教科室、各职教教科研机构接本通知后,认真做好组织、评选、推荐工作。

附件:1.各县区教科研先进集体申报情况汇总表

2.江苏省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3.江苏省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4.江苏省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5.各县区教科研先进个人申报情况汇总表

6.江苏省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连云港市教育局教研室

连云港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5年11月13日

 

20151113114319_673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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