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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妇联《关于推荐第二届江苏省“书香家庭”候选户的通知》
作者:网络 | 来源:网络转摘 | 时间:2015-10-27 | 浏览次数:1965

连妇〔2015〕53号

关于推荐第二届江苏省“书香家庭”候选户的通知

各县区全民阅读办、妇联,市各有关单位妇女组织: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届江苏省“书香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苏妇协〔2015〕13号)精神,市妇联、市全民阅读办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二届江苏省“书香家庭”候选户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及推荐名额

表彰名额:本次评选为差额评选。全省推荐“书香家庭”候选户总额为120户,最终表彰100户。我市推荐上报名额为8户。

推荐名额:东海、灌云、灌南、赣榆、海州、连云各推荐江苏省“书香家庭”候选户1-2户,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景区,市各大局公司、直属单位积极推荐(已当选首届全国书香之家、首届江苏省书香之家的家庭不在推荐之列)。

二、评选条件

1、阅读氛围浓厚。家庭成员热爱读书,有固定的阅读时间,有读书计划,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家庭成员读有所感、学有所获,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2、阅读基础扎实。家庭每月有一定的支出用于购买书籍、订阅期刊;家庭有一定的藏书量。

3、阅读成效显著。家庭成员有感人的“读书故事”,或有通过阅读改变生活成就梦想的 “阅读事迹”,有读书笔记、读书心得、读书博客等;家庭成员通过阅读,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上得到明显提升,在学业创优、事业创新、就业创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家庭成员有读书成果在媒体发表或有荣誉证书、奖牌、论著等阅读成果;家庭成员作为阅读先进典型被媒体报道过。

4、热心公益阅读。家庭成员能积极投身公益阅读,经常利用各类图书馆资源,积极参与各类读书活动,在邻里、社区、村镇或工作单位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社会活动中发挥读书学习表率作用,传播科学知识,倡导先进文化,带动他人学习;能积极参与到文明创建、阅读推广、志愿服务等活动中。

三、评选办法

活动通知和公告将在连网、连云港妇女网、“连云港妇联”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并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面向全市开展评选和推荐。

组织推荐由各县区妇联统一扎口推荐。社会推荐、个人自荐直接到“连云港妇女网”公告栏下载相关表格,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市妇联邮箱;市直各单位推荐材料可直接报送至市妇联;市妇联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收到的推荐材料反馈至所在地妇联,结合实际进行严格审核或现场走访、核实。所有上报的评选材料经市妇联及市“全民阅读办”核实后,确定推荐上报名单。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地各单位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广泛开展“书香家庭”评选和推荐活动,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2、经省全民阅读办、省妇联审核后入围的候选户名单将通过“连云港妇联”微信公众号对外公示。

3、推荐的申报材料包括:江苏省“书香家庭”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电子版;家庭成员阅读场景照片电子版3张;以上材料请于11月4日前报市妇联宣传部。

附件:江苏省“书香家庭”申报表

连云港市全民阅读活动       连云港市妇女联合会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23日

 

(联系人:市妇联宣传部唐建勇,联系电话:8550652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苍梧路36号4号楼317室,

邮政编码:222002,邮箱:lyg7070@139.com


附件:

江苏省书香家庭申报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一、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成员多于5名的,请附表)

家庭人数

 

户主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邮编

 

姓名

与户主

关系

年龄

学历

民族

职业

日均阅读

时间(小时)

 

 

 

 

 

 

 

 

 

 

 

 

 

 

 

 

 

 

 

 

 

 

 

 

 

 

 

 

 

 

 

 

 

 

 

二、购书和藏书情况

月均购书费用

(元)

月均购书册数

(册)

年均订阅期刊费用

(元)

年均订阅期刊种类

(种)

家庭藏书数量

(册)

人均藏书量

(册)

主要藏书品种及特点

 

三、家庭读书成果(可附件)

如:读书笔记,读书心得,著作文章(非职务作品),阅读给工作、生活、学习、子女教育、作品创作带来的帮助等阅读成果。

 

 

四、家庭读书事迹(可附件)

如:是否参加或组织过读书节、读书竞赛等读书活动,获得过何种奖励,家庭读书之风是否有知名度和对外影响力,是否能鼓舞带动他人读书,是否有示范作用等。

 

 

五、申报家庭承诺及有关部门意见

本人及家庭成员自愿向社会公开上述所填资料,并保证所填资料的真实性。如果所填资料经核查属不实或虚假信息,本人及家庭则自动放弃入选江苏省“书香家庭”的权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

 

户主签章

年  月  日

 

(可    选)

 

 

县(市)乡(镇、社区)签   章

年  月  日

 

(可    选)

 

                                  签   章

                                  年  月  日

省 妇

 

 

                                 签    章

年  月  日

省 全

 

 

                                

 

 签    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部分内容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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