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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寻找港城“十大最美职工”活动的通知》
作者:工会 | 来源:转摘 | 时间:2015-04-02 | 浏览次数:1845

连云港市总工会
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

连工发[2015] 10号

关于开展寻找港城“十大最美职工”
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委宣传部、总工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活动实效,激发广大职工以工人阶级的领跑者步伐解读中国梦、以劳动者的佳绩创造中国梦、以创新者的姿态拥抱中国梦,为连云港“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而努力奋斗,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决定联合开展港城“十大最美职工”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群众自荐、相互学习、彼此借鉴、共同分享为宗旨,面向企业和职工,组织开展体现时代精神、契合职工需求、群众喜闻乐见的评选活动,深入挖掘、宣传“最美职工”及感人事迹,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大力弘扬并积极传承符合传统美德、体现时代精神的职工美德规范,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活动时间:即日起至4月下旬。

三、评选范围条件

我市范围内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投身公民道德建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道德、尊老爱幼、争先创优、岗位成才、技术技能、创新创业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职工,均可参加。

四、活动组织

成立市“十大最美职工”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任瑜兼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有关负责同志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宣教部。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本部门的寻找推荐和评选工作。

五、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2月上旬)。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联合下发通知,召开部署会议,在新闻媒体广泛发布活动启示,全面启动港城“十大最美职工”评选活动。

(二)推荐申报(3月下旬至4月5日)。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与市民推荐相结合。

1、组织推荐。各县区委宣传部、总工会负责本县区推荐申报工作,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的基础上,推荐申报5—7个候选职工。市各部门、各单位(含驻连部省属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推荐申报工作,推荐1—2个候选职工。

2、社会推荐。市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对于符合条件的候选职工可直接推荐申报。

3、市民推荐。广大市民对于身边涌现的最美职工可直接推荐,也可自荐申报。

所有推荐对象均要认真填写推荐申报表(下载地址:连云港市总工会网站http://www.lygzgh.org/),并提交一篇2000字左右的参评事迹材料,同时上报“最美职工”故事、“最美职工”照片、“最美职工”视频等内容,于4月5日前直接报送或寄至:市“十大最美职工”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海州区东盐河路17号市总工会宣教部)。电话:85400644(传真)。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市总工会宣教部邮箱lygzghxjb@126.com

(三)筛选初评。4月5日—10日,专家组对申报候选人初步评选,最后确定20个候选职工。组委会将对推荐申报的候选职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组织人员到各县区和相关单位,采取座谈、调研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确保推荐申报工作的严肃性和真实性。

(四)事迹展播。4月10日—20日,在连网、连云港传媒网、机关家园网、连云港信息港、连云港总工会网站等门户网站开设专题,刊播20个候选“最美职工”故事、视频等,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职工幸福生活、讲精彩故事,展个人风采,秀职工未来梦想。

(五)公示投票。4月20日至4月27日,事迹展播结束后,将20个候选职工事迹在市内媒体公示,接受广大市民投票。投票采取群众投票、网络投票、专家投票相结合。根据设定权重,综合各类投票结果,选出10个“最美职工”,报市组委会办公室审定。

(六)表彰奖励。在4月下旬全市“庆五一”电视颁奖晚会上,隆重表彰港城“十大最美职工”,颁发荣誉证书、奖金。组织市内媒体对港城“十大最美职工”进行事迹刊播。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评选港城“十大最美职工”活动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精心策划,发动广大职工群众踊跃参与到活动中,努力使评选过程成为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文明新风尚建设的过程。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市里统一部署要求,组织开展本地区、本单位的“最美职工”评选。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地各部门要依托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介,普遍建立评选“最美职工”活动专题宣传栏,集中时段宣传当地活动开展情况,展播最美职工事迹,扩大活动影响力和感召力。通过张贴活动启示、宣传画和播放活动形象宣传片、公益广告及组织志愿者入户宣传等形式,引导广大职工踊跃参与。

(三)重在实效,突出特色。将评选港城“十大最美职工”活动与我的“中国梦”、江苏省寻找“最美职工”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等主题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大力宣传“雷锋车”、开山岛夫妻哨等国家和省市先进典型、身边模范、港城叶欣仁等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结合起来。使这项活动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为弘扬个人美德、推进职业道德建设培植丰厚的土壤、打下坚实的基础。

附件:港城“十大最美职工”推荐申报表

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连云港市总工会
2015年2月12日

抄报: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

连云港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5年2月12日印发
附件:

 

港城“十大最美职工”推荐申报表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出生

年月

 

籍贯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岗位

(工种)

 

主要事迹

 

(事迹材料可另附)

县区总工会意见

 

县区委宣传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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