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单位:
2015年全市各类职称评审委员会将开展换届工作,为扎实做好教师系列职称评委会换届工作,真正选出人品正、业务好,能力强的教育教学专家组建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实际需要,现将各评委会专家库成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委员会推荐类别及范围
1.类别
连云港市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连云港市中小学教师中级(市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连云港市幼儿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连云港市幼儿园教师中级(市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连云港市高职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连云港市中职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范围
按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幼儿园、高(中)职校分别推荐,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市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推荐,限市区及直属学校。
二、评审委员会专家推荐条件
1.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政策水平和纪律观念。(对有学术行为不端、体罚学生、进行有偿家教等师德问题者不得推荐。)
2.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学术水平精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教研(科研)等工作成绩显著,为同行所公认。
3.熟悉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具备相应评审委员会的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受聘相应技术职务3年(含)以上。
4.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一线教师、教科研人员;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推荐程序
1.各单位公布推荐条件,个人申报,单位根据推荐条件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推荐类别填写、打印推荐表、专家库花名册(EXCEL),并签署意见,于2月5日前报市教育局师资处。(纸质、电子文档一并上报。联系电话:85822166 18961366993李老师 邮箱:sz20116@163.com)
2.市教育局根据推荐条件和评审工作整体要求,组织专家再度审核,确定入库专家人选并报市职称办审批(中小学、幼儿园高级评委会需报省职称办审批)。
四、有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与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发挥推荐与选拔工作的导向作用,增强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
2.中小学分学段(中学、小学),各学科每县区(单位)推荐3人;幼儿园不分学科,各县区(单位)推荐3—5人;高(中)职校每校每专业限报3人。
3.对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特级教师, 省市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等应优先推荐。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系列的专家库推荐人选,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原则上应为市“333工程”各层次入选对象。
4.专家库成员原则上只能在一个专业评审组织内任职。
5.专家库推荐人员在上报推荐表(一式两份)同时,还需提交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6.各单位要认真填写、审核有关表册,确保信息(尤其是个人联系电话)准确无误。
附件一、补充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表
附件三、专家库花名册
|
|||||
Copyright © 2016 - 2018 www.jshzgz.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518-83088368 苏ICP备15011404-1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青圃路1号 邮编:222062 |
市纪委举报平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