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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教科所《关于申报连云港市2015年度“个人课题”的通知》
作者:科研部 | 来源: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www.jshzgz.cn | 时间:2014-11-07 | 浏览次数:1522

各县、区教科室,各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提升青年教师教科研素养,提高教师研究能力和水平,鼓励青年教师研究教育教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经研究,决定开展连云港市2015年度“个人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在编在岗的中小学青年教师(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以及教研、科研人员),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选题要求

1.选题要具有针对性,针对自己教育教学的实际问题。主要包括学生个案研究和学科教学研究。

2.选题切口要小。一个问题、一种现象、一个学生、一种方法、一次活动等,均可以作为“个人课题”研究对象。

3.选题内容要符合自己的特长以及结合个人的工作实际。

三、研究周期

“个人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2015年度“个人课题”申报时间为2014年11月—12月,研究时间为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

四、申报程序

1.校级推荐  

凡欲申报“个人课题”的老师填写《连云港市2015年度“个人课题”申报评审书》(见附件1),《连云港市2015年度“个人课题”申报评审表》(见附件2)。学校教科室组织专家根据课题的问题性、针对性、科学性、操作性等要求开展培训评审推荐工作,于11月28日前将校级优秀的“个人课题”上报县、区教科室。

2.县、区(直属学校)初评   

各县、区(直属学校)教科室对学校推荐的“个人课题”进行复评,并将复评出的优秀“个人课题”于12月16日前报市教科所。

3.市级终评

以县区教科室、直属学校为单位分别打包上传《连云港市2015年度“个人课题”申报评审书》《连云港市2015年度“个人课题”申报评审表》《连云港市2015年度“个人课题”汇总表》(见附件3)于jksyyq@163.com。市教科所组织专家实行匿名评审,并于12月31日前公布评审立项结果。(所有申报表可从网上下载,地址:http://61.155.76.20:9044

五、其他

申报课题由县区(直属学校)统一编号,由5位数组成,前两位为县区(直属学校)代号,后三位为课题顺序号。东海“01”,灌云“02”,灌南“03”,赣榆“04”,海州“05”,高新区“06”,连云“07”,开发区“08”,云台景区“09”,徐圩新区“10”,新海高中“11”,海州高中“12”,连云港高中“13”,外国语学校“14”,新海实验中学“15”,海州实验中学“16”,一附小集团“17”,二附小集团“18”,苍梧小学“19”,职业中等学校“20”,市特教中心“21”。顺序号一律从“001”顺次编排。

附件1、附件2、附件3的表格编号要一一对应。

 

联系人:姚玉琴;电话:85822148,13912165209

 

附件1:连云港市2015年度“个人课题”申报评审书

附件2:连云港市2015年度“个人课题”申报评审表

附件3:连云港市2015年度“个人课题”申报汇总表

 

 

                                                                             连云港市教科所

                                                                                                            2014年11月3日

20131181763492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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