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关于做好2014年度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连人社发〔2014〕264号)要求,为做好教育系统2014年度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市直属单位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和技能工作的人员不列入评选范围;已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原则上不再列入评选范围。
二、推荐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二)近五年来在工作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认可,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达到省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2.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中,创造性地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其技术水平在省内处于先进地位,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组织实施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和中试生产,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产学研紧密结合,促进省市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等方面业绩突出,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4.在管理工作中,能结合实际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论,提出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或做出正确决策,并在其方法或决策指导下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或省内同行领先地位的;
5.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6.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省内领先,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7.长期在农业生产或农业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在成果转化、技术改进和推广服务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在省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8.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等事业发展中,作出了突出贡献,在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9.作为高技能人才和其他有特长的专门人才,须具有一定理论水平,熟练掌握先进技术和工艺并作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以上专业技能荣誉称号;
10.其他行业领域中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的人员。
(三)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技能人才一般应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资格或具有相应职业技能水平。
三、推荐选拔程序和办法
(一)推荐选拔的程序
采用个人申报、组织推荐、自下而上、逐级评审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教育系统推荐人选由单位审核,并在本单位公示后上报市教育局审核;
2.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教工委研究后确定正式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市教育局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审核。
3.市人社局负责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候选人名单,公示后报市政府批准。
(二)推荐名额分配
2014年度全市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名额为15名,重点推荐选拔经济社会发展一线的创新创业人才。市教育局报送正式推荐人选共3名,局直属单位原则上每单位最多推荐1名。
四、推荐选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纳入本单位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中去,认真组织实施,明确职责,切实抓紧抓好。要及时组织专门的选拔工作班子,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让每一位职工都能了解今年推荐选拔工作的范围、指标、条件及相关程序。
(二)严格条件,确保质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明确规定的选拔标准和条件推荐人选,坚持好中选优,保证质量,确保将优秀的、有突出贡献的、群众公认的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技能人才)推荐上来。
(三)规范程序,公开透明。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选拔程序推荐人选。要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选拔推荐工作的严肃、认真、公平、公正。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单位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必须经过公示程序,凡本单位没有公示的不得上报。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请在2014年9月28日前将材料报送政治处,并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报送《选拔工作情况报告》一份,主要内容为:推荐上报人选名单(推荐2人及以上的须注明推荐排名)、人选产生过程、综合考核意见、公示情况及推荐上报理由等,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送推荐人选的材料:
1.《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填写前请仔细阅读“用表须知”和《填表说明》。该表封面“部门”填相应的主管部门,“类别”填“享受市政府特贴”。
《档案袋封面》申报类别应填:经济管理类、工业工程类、农业类、教育类、卫生类、宣传文化类、高技能类等。
2.《2014年度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情况表》一份。主要是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成绩、成果和突出贡献,并注明获奖名称、项目、年份、等次、排名。
3.推荐人选附件证明材料一套。请单独整理成册,内容为:材料目录,并按国家、省部、市级顺序排列;上报人选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聘书(在职)、职业资格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已发表的论文、论著目录,应注明论文(论著)名称、何时发表在何种刊物或由何出版社出版,论著还要注明参加编写哪些章节;能反映上报人选学术技术水平并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限4篇以内)复印件(提供封面、目录、正文等);获市级及其以上科技进步奖等(按“专家情况登记表”所列)奖励证书复印件。
提供的复印件由单位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由审核人签名以示负责。
4.对上报的推荐人选,单位或主管部门需提供对其政治、经济、生活作风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的书面材料。
上述所列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并贴上档案袋封面。
《专家情况登记表》、《2014年度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情况表》、《档案袋封面》等材料均用A4纸打印,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请附电子文档。相关文件和表格可从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yghrss.gov.cn)首页的“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 系 人:曹佃福
联系电话:85822152
电子邮箱:zzc003@126.com
连云港市教育局
2014年9月10日
|
|||||
Copyright © 2016 - 2018 www.jshzgz.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518-83088368 苏ICP备15011404-1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青圃路1号 邮编:222062 |
市纪委举报平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