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直属中小学:
为总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经验,创新德育工作模式,提高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青少年健康和谐发展方面,经研究,决定2014年继续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优秀德育案例(优秀心理健康教育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优秀德育案例征集评选范围
凡属中小学德育范畴的教育案例都在征集评选范围,如“三养成”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社团建设、家长学校建设、学校、家长、社区“三位一体”教育、“三结合”教育网络建设、班集体(学生社团)建设、主题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社会主义核心活动、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活动等。案例要讲述教育工作者身边精彩故事、动人事迹和教育智慧,能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遵循未成年人成长规律,有效地开展中小学德育工作。
二、申报程序及奖项
1.教师可自主申报。申报时需填写《连云港市二0一四年优秀德育工作案例评选申报表》(见附件一)或《连云港市二0一四年优秀心理健康教育案例评选申报表》(见附件二),案例标题用小二号宋体,副标题及正文用四号仿宋GB2312。于 2014年9月5日前由学校统一将德育案例(申报表作为案例的封面装订)一份报县区教育局。
2.县区初审。县区要对辖区上报案例进行初评,于2014年9月30日前按规定数目将优秀德育案例报市教育局基教处,联系人:韩弢。每县上报40个(其中心理健康教育案例20个),每区上报16个(其中心理健康教育案例8个),直属中小学上报不超过4个。县区可按有关规定收取初评评审费,市级评审不收评审费。
3.奖项。本次将分别评选优秀德育工作案例、心理健康教育案例一等奖各20篇、二等奖各24篇、三等奖各26篇。县区在推荐时,要对县区征集评选的优秀德育工作案例和心理健康教育案例进行表彰,激励广大教师积极进行中小学德育工作研究及经验总结。
二O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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