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现状,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2014年拟设岗位:
高级教师(七级岗位):4名
一级教师(十级岗位):10名
职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 艳 宋治宝
副组长:李兴远 周 志 吴洪亮 王新华
成 员:武保延 王宗慧 姜海波 殷汉卿 魏居善 李建春
2014年职称评审工作日程
时间 |
工作日程安排 |
6月16— 21日 |
①传达市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会议精神 ②测算并公布我校高级、一级拟聘岗位数 ③申报教师填写《市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到校务部预申报,同时填写班主任工作任职情况表,由年级主任、学生部主任签字确认。 |
6月22— 23日 |
①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②申报人员对照量化评分参考表进行自评 ③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组对申报人员自评得分进行审核,审核得分反馈本人,确定述职人员名单 ④申报人员准备述职报告 |
6月24 日 |
①申报人员述职、民主测评 ②职评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上报人选 |
6月25日—7月1日 |
①推荐人选公示 ②申报人员准备材料 ③审核申报材料 |
7月5日 |
申报材料报送市教育局 |
关于申报条件中教育管理的补充说明
1.申报一级教师:参加工作以来任班主任3年以上,或任班主任2年以上,另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中层干部)2年以上;或任班主任2年以上,另任社团辅导教师4年以上。
2.申报高级教师:参加工作以来任班主任6年以上,其中任一级教师以来任班主任2年以上;或任班主任4年以上,另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中层干部)4年以上;或任班主任4年以上,另任社团辅导教师6年以上。
3.通过高一级教师职称评审,需再任班主任2年以上。
4.学校将在下一轮次岗位设置申报评审中(高级五、六、七级,中级八、九、十级)加大对现岗位履职以来任班主任情况的量化考核力度。
5.有硕士学历的教师在转评一级教师的三年内需有班主任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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