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源地贷款的条件
生源地贷款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江苏省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区;(4)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5)其他特殊情况。
二、生源地贷款的借款人
生源地贷款由学生及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负有连带还款责任。学生为孤儿或家长没有公民权的,可在其亲属、同学、老师或邻居中选择一名25-60岁周岁、无不良行为纪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地居民作为共同借款人。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生源地贷款的办理流程
暑期凭录取通知书到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学生部(103室)更改省资助管理系统就学信息→打印贷款申请表(一式2份)、贷款证明→到校办盖学校章→凭第四项必备材料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办理贷款手续,签订贷款合同,领取贷款回执。具体贷款流程及要求,请向各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
四、必须具备的材料
受理时间原则上为每年7月至8月底,学生拿到录取通知书日起。借款人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填写清楚的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一式2份);(2)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和1名家长(法定监护人)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和录取通知书(新生)。
五、贷款政策
1.生源地贷款的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但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在校期间和毕业后2年为“不还本金、只付利息”的宽限期。学制超过4年或应届毕业生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延长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调整。
2.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申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学费与住宿费之和,且不得突破贷款上限。2014年入的的新生贷款上限为本专科生8000元。
3.生源地贷款的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开行江苏分行的贷款资金发放日。贷款利率执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且在每年12月21日根据当日执行的利率水平重新确定一次。
4.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财政对其在校期间的生源地贷款利息全额补贴(划拨给银行)。借款人全额承担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之后发生的利息,并于学生毕业后第3年起按“等额本金法”归还本金。贷款利息每年12月20日结算一次,若有提前还款则仅收取所还本金实际发生的利息,不加收其他费用。
※ 生源地贷款的咨询电话 学生部电话:0518-85220171
学生部
2014.4.28
附:
连云港市2014年生源地贷款工作地点和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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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新浦区教育局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新浦区海连中路151号 |
85506376 |
郭燕 |
海州区教育局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海州区中南路65号 |
85210199 |
董建伟 |
连云区教育局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中华西路60-5号 |
82317302 |
刘忠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黄河路43号社会事业局405室 |
82342078 |
张定国 |
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连云区板桥工业园祥和路8号 |
82252112 |
胡可明 |
东海县教育局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东海县牛山镇和平东路208号 |
87237729 |
刘军 |
赣榆县教育局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赣榆县青口镇黄海东路409号 |
86682681 |
汪洋 |
灌云县教育局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灌云县伊山镇教育大厦308室 |
88852739 |
任礼兵 |
灌南县教育局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灌南县新安镇新东南路17号 |
83220063 |
庄洪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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