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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
作者:校务部 | 来源: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 | 时间:2013-03-06 | 浏览次数:939

为落实《连云港市教育局关于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连教(2013)6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教育教学正常秩序,树立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切实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教师有偿家教等师德师风问题,制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为保证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有效进行,学校承诺:

一、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思想道德水平,严格督促全校教师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连云港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教育局关于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二、严格要求全校教师拒绝有偿家教。绝不招收本校学生或外校学生进行收费或变相收费补课、辅导、办班;绝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校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绝不在教师之间、学校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绝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绝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绝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三、绝不外派教师且严禁教师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绝不为任何有偿家教提供教学场地和设施。

四、坚持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原则,关爱每个学生,切实做好校内培优补弱工作。明确要求全校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五、积极深入开展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狠抓教学常规、教师队伍建设,用实际行动抵制“家教”。

六、对于从事有偿家教的本校教师,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从严、从快、从重惩处。

本承诺自即日起执行。我校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广大师生、家长、上级行政部门和社会监督。 

 

 

                             承诺学校: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

                               校    长: 周   艳(签名)

                                    201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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