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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教育局《关于组织2013年全市基础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作者:科研部 | 来源: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 | 时间:2013-03-01 | 浏览次数:1214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努力提高教师专业水平,根据《关于组织2013年江苏省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的通知》(苏教办基〔2013〕3号)精神,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全市基础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本市公办、民办普通中小学及幼儿园相关学科具备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大赛分为青年组和中年组,青年组为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中年组为35周岁以上(1978年1月1日前出生)。 
  二、比赛学科及推荐名额 
  比赛学科及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一。青年组和中年组的参赛名额相同,都为表中规定的人数。本年度比赛学科为高中政治、历史、音乐、美术、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初中物理、生物、地理、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小学语文、英语、科学。 
  三、比赛内容 
  比赛内容包括通用技能和专业技能。通用技能比赛项目包括粉笔字、即兴演讲、教学设计与课件制作、课堂教学四项;专业技能比赛项目分学科确定,参照省2013年学科比赛方案执行。 
  四、组织要求 
  1.学校、县区的比赛要认真参照省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比赛规程及2013年学科比赛方案执行,广泛发动,规范组织,力求实效。各县区在组织比赛的过程中要重视和关注农村教师的参赛。 
  2.为发挥以考代训的作用,不断促进广大教师夯实教学基本功,原则上要求45周岁以下的教师全员参加学校、县区的比赛,鼓励45周岁以上的教师参加。 
  3.各县区、各直属学校推荐上报参加市级大赛的选手应为本地区、本单位教学基本功大赛的一等奖获得者。 
  4.各县区、各直属学校要在2013年4月10日前完成本地区(学校)的比赛,并将本单位推荐参加市级比赛选手的推荐表(见附件二,纸质稿和电子稿同时提供)和本地区、本单位组织比赛的相关文件(包括公布比赛结果的文件,只需提供纸质稿)报市教研室及秀青老师(电子信箱:lygsjys@126.com)。逾期不报者作弃权处理。 
  5.市教育局将在4月下旬—5月中旬举行市级大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大赛各项组织工作严格参照江苏省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组委会所制定的比赛规程执行,确保大赛公平公正。 
  五、奖励办法 
  1.连云港市基础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分青年组和中年组,各设一、二、三等奖。 
  2.经市级培训,从青年组一等奖获得者中选拔优秀选手,代表连云港市参加江苏省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 
  3.  比赛成绩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并作为年度考核、职称晋级、评优表彰的重要依据。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省、市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在职称评定时作为破格条件。 
  4.参加县区(学校)组织的学科专业技能笔试且成绩合格者,由市教研室颁发教师专业技能合格证书。 
    附件一:连云港市基础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连云港市基础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选手推荐表 
  
                                              2013年2月22日

教学基本功大赛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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