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教师专业发展行动,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辐射与引领作用,促进教学研究队伍专业化水平的提升,不断提高全市基础教育的教学质量与效益,经研究,决定建立连云港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与评价”专家库。现将推荐“教学研究与评价”专家库成员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市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人员;全市各级教研部门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教研员。
二、推荐条件
1.热爱教学研究与评价工作,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改革、从事教学研究、开展教学评价过程中工作主动,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评价与指导能力;
2.从事相应学科教学工作5年以上,有循环教学经历,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
3.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教师教学基本功、优质课等教学业务评比中,获得市二等奖以上奖励;
4.近三年在市级以上学科教研活动中,开设过公开课或专题讲座,并产生较大影响;
5.近五年在市级以上主流刊物上发表教学论文不少于3篇,或参与过市级以上教学研究课题;
6.指导青年教师不少于3人,且被指导者在市级以上教学评比、课题研究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以上六个条件中,第1条和第2条为必备条件;第3条至第6条,具备其中2条即可。
三、推荐工作要求
1.推荐名额
各学段各科推荐名额见附件一。
2.工作要求
各县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要做好遴选、推荐工作,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被推荐的候选教师的资质进行初审,并将推荐材料汇总后上报。
3.入选办法
市教育局成立评审考核小组,按一定比例对被推荐的候选教师进行审查、遴选,最终确定进入全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与评价”专家库的成员名单。
四、专家库成员主要职责
1.参与对全市基础教育重大教学问题的调查研究,对全市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的改革和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参与对全市学科教学与研究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重点项目的设计与论证;
3.参与市级教学视导、质量监测、课程资源开发、教师培训、课程基地指导、学科教研活动等工作;
4.参与市教学研究课题的评审立项、过程指导、检查和结题鉴定等工作;
5.参与市教师教学基本功、教学能手、教学论文、教研成果和教学业绩等的评优、评先等工作。
五、管理办法
1.专家聘期为3年,市评审考核小组对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与评价”专家库成员实行动态管理,实施聘期考核制,考核合格者方可续入专家库,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资格。
2.入选专家在聘期内参与市级教学研究、评价与指导工作,所在单位应给予大力支持,保证专家必需的工作时间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3.市教育局将对“教学研究与评价”专家开展工作给予一定的指导与支持,对专家库成员进行业务培训,优先推荐专家库成员参加省级以上活动。
六、其他
被推荐的候选教师须如实填写《连云港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与评价”专家库成员申报表》,并将相关的佐证材料(复印件)按顺序附后装订成一册,连同《申报表》上报至县区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填写《连云港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与评价”专家库成员候选人情况汇总表》,一并将被推荐教师的《申报表》、佐证材料于2012年4月25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教研室及秀青老师处,直属学校直接送交(其中《申报表》、《汇总表》同时以Excel格式发至电子邮箱:lygsjys@126.com)。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建立 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与评价”专家库 通知
连云港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3月22日印发
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并于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科研部汇总。
科研部
4.6
附件1:连云港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与评价”专家库成员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连云港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与评价”专家库成员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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