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局各直属单位:
为推进“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大力弘扬高尚师德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教师自觉践行师德规范,提升师德水准,努力造就一支品德高、工作勤、业务精、能力强、作风正、形象好、适应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要求的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开展连云港市第二届“师德模范”、 首届“二十佳师德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满5年以上的教师;或曾任教10年以上的学校管理人员。
二、表彰名额
拟表彰市第二届“师德模范”100名、首届“师德标兵”20名。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差额推荐(具体见附件)。
三、评选条件
市师德模范、二十佳师德标兵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近五年年度考核至少一次优秀。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事业心,对教育事业有执着的追求,有高度的敬业精神,有强烈的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工作中能顾全大局,任劳任怨,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示范性、榜样性,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3)教书育人,关爱学生。善于用正确的思想培育人,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耐心细致,诲人不倦,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有良好的师生关系。
(4)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在学校、家庭和社区有良好的师表形象,受到广泛好评。
(5)锐意进取,勇于创新。自觉加强业务修养,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断探索新的教学规律,实践新课程理念,教学、教研成绩优秀。
(6)有真实典型的事迹和鲜活的教育经验,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市首届二十佳师德标兵”除应具备以上条件外,原则上要求必须为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教师,有二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近五年来曾荣获县级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或骨干班主任等荣誉称号,年度考核至少二次为优秀格次,在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竞赛中获得过较高奖项;或多年来扎根偏远学校,立志教书育人,学生、家长反响好,成绩突出的。
四、评选程序
市师德模范、二十佳师德标兵评选工作由市教育局政治处组织实施,具体程序是:
1.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查、考核、申报的办法。基层学校按照民主程序,广泛征求意见,产生初步推荐人选;按照隶属关系,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推荐人选进行审核,依据分配名额,评选产生本区域(单位)正式推荐人选,排序后上报市教育局。
“二十佳师德标兵”在师德模范中产生,推荐人选由各单位根据实绩在师德模范推荐人选中择优遴选,推荐名额各单位自主确定,但总人数一般不得超过师德模范推荐人选的3%。
2.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单位上报的师德先进个人、二十佳师德模范推荐人选进行初评,对所有推荐人选做出排名,确定师德标兵正式候选人22名,报市委教工委研究通过。
3.在连云港教育网发布师德标兵正式候选人事迹材料,并组织开展网上投票活动。根据投票结果及候选人实绩对正式候选人进行综合排名后,报教工委究、确定拟表彰师德模范100名,师德标兵20名,并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颁发荣誉证书,并组织部分受表彰人员开展师德巡回报告。
四、评选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评选要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逐级公示的办法进行。要把评选过程作为学习先进、弘扬正气的过程,作为践行师德办创先争优、人民满意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应结合评选推荐工作,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学先进、赶先进活动,努力在本地、本单位营造自觉践行高尚师德的浓烈氛围。
2、充分发扬民主,确保评选质量。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确保推荐人选质量,宁缺毋滥。要坚持走群众路线,遵循“民主推荐、公开评选”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真正把先进个人选拔出来。推荐、评选过程要不断创新,民主测评应尽可能邀请家长、学生代表参加,凡民主测评同意率低于2/3的,不得推荐申报。
3、各单位名额分配须兼顾不同学校、不同工作岗位,上报人选不得突破分配名额。同等条件下要向一线普通教师倾斜,向条件艰苦的农村学校倾斜。校长等其他管理人员推荐比例不得超过10%,各县推荐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应不低于总人数的70%、各区按城乡教师的实际比例推荐。
八、推荐材料和上报时间
申报人员须提交市师德模范申报表一式二份、15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一份(师德标兵推荐人选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一式5份,另附1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一份、2寸电子版免冠照片一张(150*210像素)。
事迹材料、个人简介绍须分别提交电子稿。
以上材料连同《连云港市中小学第二届师德模范推荐人选汇总名册》(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稿)于8月5前报送政治处。
联系人:曹佃福 联系电话:85822152
电子邮箱:zzc00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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