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学会,各有关学校:
现将苏教会(2011)7号《关于举办江苏省中小学优秀教学案例评比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评比活动以市教育学会为组织渠道,各县、区和学校将征集的教学案例统一分类整理后,于2011年6月15日前上报市教育学会。
2、申报参评的教学案例必须按照省教育学会的规定填写《申报表》,标题只写所教学的课题和第几课时,不得加副标题或另起题目。类别分别填写为小学、幼教、初中、高中、职教某学科。
3、参加教学案例评比本着自愿的原则。凡在市教学案例评比中获奖的作品,可继续申报参加省评比,县、区、学校在上报参评目录时予以注明原获奖等次。原未参加市教学案例评比或参评作品未获奖的,作者可以将原稿件进行修改后直接申报参加省教学案例评比。
请各位老师认真准备,于6月13日前将教学案例交科研部。
附通知及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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