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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 来源: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 | 时间:2010-03-10 | 浏览次数:1383

为全面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和控制一般事故的发生,维护我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根据市安委会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3月份在全市教育系统集中组织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学校的各类设备、设施、建筑物、车辆、水电气、公共卫生、危险品、周边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各种安全事故隐患。特别是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学校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公场所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隐患。

二、排查方法

 根据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此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采取条块结合、各负其责的方法进行。我校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部门在排查过程中,根据安全责任状内容对本部门所辖区域严格进行排查,要明确排查环节,登记备案,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记录。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3月10日至15日,各部门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填写《危险源点排查登记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月报表》,并于3月16日交学生部。

(二)2月份安全隐患排查表没有上报学生部的请与3月安全隐患排查表一起在3月16日报学生部。

(三)其他月份的安全隐患排查表在每月1日报学生部。

 

 

学生部

2010.3.10

   

附:

事故隐患等级划分

事故隐患是指由于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及造成经济损失。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划分为4个等级:

1、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2人或者重伤6-9人,或者急性中毒19人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为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2、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9人或者重伤10-29人,或者急性中毒20-49人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为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3、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29人或者重伤30-49人,或者急性中毒50-99人以下,经济损失在500-1000万元的安全生产事故,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4、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一次重伤50人以上的,急性中毒100人以上,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为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危险源点基本标准:

一般危险源点指可能发生事故的概率较小,伤害程度较轻,至多造成重伤事故的具有潜在危害的物质因素(含设施、设备、产品、原料等)及其场所;

较大危险源点指事故发生概率较大,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亡人的具体潜在危害的物质因素(含设施、设备、产品、原料等)及其场所;

重大危险源指发生事故的概率很高,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系统破坏、财产重大损失、人员群死群伤或急性中毒,对交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的具有潜在危害的物质因素(含设施、设备、产品、原料等)及其场所。

危险源点分类

根据全市企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将危险源点普查种类按危险源类别划分为化学危险源、电气危险源、机械(含土木)危险源、辐射危险源和其它危险源五大类。

1.化学危险源:指在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燃料、成品、半成品和辅助材料中所含的化学危险物质。主要是:

(1)火灾、爆炸危险源:指构成事故危险的易爆、易爆物质、禁水性物质及易氧水自然物质。这些物质是爆炸性物品、易燃和可燃液体、易燃和助燃气体、遇水燃烧物品,自然物品、易燃和可燃固体和氧化剂。

(2)工业毒害源:指在工业生产中能导致职业病、中毒窒息的有毒有害物质,窒息性气体,刺激性气体、有害性粉尘、腐蚀性物质和剧毒物。

(3)大气污染源:指造成大气污染的工业性烟尘和粉尘。

(4)水质污染源:指造成水质污染的工业废弃物和药剂。

2.电气危险源:指那些引起人员触电、电气火灾、电击和雷击的不安全因素。主要是:

(1)漏、触电危险源:指电气设备和路线损坏、绝缘损坏以及缺少必需的安全防护等。

(2)着火危险源:包括电弧、电火花和静电、放电等危险。

(3)电击、雷击危险源。

3.机械(含土木)危险源:指那些引起人员机械伤害的不安全因素。主要是:

(1)重物伤害危险源:包括起重物坠落的危险和建筑物塌落的危险。

(2)速度和加速度造成伤害的危险源:包括设备的往复式运动物体的位移、运输车辆和起重提升设备的运行造成的伤害危险。

(3)冲击、振动危险源:包括各种冲压、剪切、轧制设备中有冲撞危险的部分。

(4)旋转和凸轮机构动作伤人的危险源。

(5)切割和刺伤的危险源。

(6)高处坠落危险源:包括具有位能而缺乏有效防护的地点。

(7)倒塌、下沉危险源。

4.辐射危险源:指那些产生或释放射线引起人员受到辐射伤害的不安全因素。主要是:(1)放射源;(2)红外射线源;(3)紫外射线源;(4)无线电辐射源,包括射频源和微波源。

5.其它危险源:除上述危险源以外能够导致人员伤亡和事故发生的其它不安全因素。主要是:(1)噪声源;(2)强光源;(3)高温源;(4)湿度;(5)高压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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