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功能板块)人才办,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五坚持五提升”人才工作体系,认真总结、科学评价连云港市第五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市第五期“521工程”)实施效果,以及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业绩、目标完成情况,为下一期培养对象遴选工作提供可靠依据,根据《连云港市“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办法》(连人才办〔2013〕2号)有关规定,现将期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市第五期“521工程”培养对象。
调离本市或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由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县区人才办或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才办同意,不再进行考核。
考核期间,培养对象出国在外的,回国后补充考核,并在考核情况汇总表中注明。培养对象如有单位变动或其他变化,请一并在考核情况汇总表中注明。
二、考核内容
1.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包括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服务中心大局,主动参与抗疫情促发展情况;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爱国·奋斗·奉献”精神教育活动情况;求实创新、团结协作,遵守学术道德、职业道德情况。对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存在不当行为或言论,或存在学术造假、职业道德失范等方面问题的,考核中一票否决。
2.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包括人才入选上级人才工程及获得资助情况;刻苦钻研、精益求精,自觉提高业务水平情况;发挥学术技术带头人作用及本人在学科和团队建设中的贡献情况;承担市“521工程”资助项目的完成情况;培养期内取得的创新创业成效,如重要科研成果、成果转化应用、承担市级以上项目、获得市级以上奖励以及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抗疫情促发展中患者救治、科研攻关和防疫物资生产等情况。
3.目标完成情况:包括双向目标责任书和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三、等次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10%。在抗疫情促发展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可免予考核并直接认定为优秀等次,不占优秀名额。
第二、三层次优秀等次的培养对象应分别达到《连云港市“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办法》规定的第一、二层次的选拔条件。
四、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人才办联合市科技局组织实施。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由市人才办牵头负责考核;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按现单位归属关系,由县区(板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各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支持配合。
五、方法步骤
1.培养对象填写《连云港市第五期“521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附件2),报所在单位;填写《连云港市第五期“521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问卷调查表》(附件3),各县区(板块)人才办负责汇总辖区内培养对象材料,市各有关单位负责汇总本单位培养对象材料。
2.所在单位对培养对象填写的《连云港市第五期“521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进行审核,提出考核意见,于7月20日前按归属关系报各县区(板块)人才办或市各主管部门。
3.各县区(板块)人才办、市各主管部门组成专家考核组,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对第三层次培养对象进行考核评议,提出考核意见后报市科技局科技情报研究所项目受理中心,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经本单位考核评议后直接报市科技局科技情报研究所项目受理中心。
4.市人才办牵头组织专家对第一、二层次及考核推荐为优秀的第三层次培养对象进行考核评审,并将考核结果提交市人才办主任会议进行审议。考评为优秀的培养对象名单经公示后,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5.市人才办对考核为优秀的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发文予以表彰。
六、结果运用
考核优秀且符合市第六期“521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条件和办法者,可直接参加市第六期“521工程”上一层次培养对象的评审,或直接进入市第六期“521工程”同一层次继续培养,不占推荐名额。
考核合格且符合市第六期“521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条件和办法者,可继续申报市第六期“521工程”上一层次或同层次培养对象。
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继续参加市第六期“521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
七、有关要求
1.各县区(板块)、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市“521工程”培养对象的考核工作,严格对照考核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精心组织,认真扎实地完成考核工作。
2.各县区(板块)人才办及相关单位要对个人申报的《考核表》等材料进行审核,在此基础上填写《连云港市第五期“521工程”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5)和《连云港市第五期“521工程”培养对象离职情况统计表》(附件6),并完成本县区(板块)、本单位市第五期“521工程”实施情况总结,于7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情报研究所项目受理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7号(科创城)3号楼804室),同时将相关表格以及情况总结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ygzzbrcc@163.com和1401289@qq.com。
3.市人才办组织专家组,对培养对象在管理期内的学习、科研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并结合培养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实绩情况,对考核对象作出考核结论。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作为下一轮培养工作申报人选。
材料电子版可从市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lygdj.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联系方式:
1、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孙健,85804232;
2、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张斌,85802043;
3、市科技情报研究所项目受理中心,黄赟春,85813948,夏薇,85814941。
附件:1.连云港市第五期“521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材料
袋封面
2.连云港市第五期“521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
3.连云港市第五期“521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问
卷调查表
4.连云港市第五期“521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
象及经考核推荐为优秀等次的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考核情况汇总表
5.连云港市第五期“521工程”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
6.连云港市第五期“521工程”培养对象离职情况
统计表
7.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连云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
附件1
连云港市第五期“521工程”培养对象
考核材料袋封面
申报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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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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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一级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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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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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县区(部门) |
: |
单位所在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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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报送日期 |
: |
附件2
连云港市第五期“521工程”培养对象
期满考核表
申报人姓名 |
: |
工作单位 |
: |
所属一级学科 |
: |
培养层次 |
: |
归属县区(部门) |
: |
单位所在县(区) |
: |
填表日期 |
: |
连云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二〇二〇年
填 表 须 知
1.填表前须认真阅读有关说明,有疑问可向有关县区人才办、各牵头部门或市人才办咨询。
2.承诺书请本人签字确认、所在单位盖章。
3.填写内容须准确无误,表内项目本人没有的,填写“无”。
4.第一至十一项内容由培养对象填写,第十二项内容由所在单位填写,第十三、十四项内容由各县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市有关牵头部门组织专家对培养对象进行考核时填写,第十五项内容由市人才办组织专家对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进行考核时填写。
5.培养对象所填内容须经所在单位核实。
承 诺 书
郑重承诺:
本人在连云港市第五期“521工程”培养期内,严格遵守《连云港市“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期满考核过程中所填写的所有信息及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合法,不存在虚假填报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 所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一、简要信息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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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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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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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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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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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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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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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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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护照)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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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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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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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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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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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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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院系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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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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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院系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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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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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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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地区(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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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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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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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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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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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 入选情况 |
工程名称 |
入选类别 |
入选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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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治思想表现和主要工作实绩(5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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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养期内主要获得市级以上奖励情况
序 号 |
奖 励 名 称 |
奖励部门 |
奖励 等级 |
本人排名/总人数 |
奖励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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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养期内主要完成或在研的科研项目
序 号 |
项目名称与 起止时间 |
项目来源与类别 |
获得资 助金额 |
本 人 作 用 |
项目进展与 成果转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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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人作用指负责或参加,并注明排名;项目进展情况包括已完成、已完成且成果已转化应用或正在进行等,其中正在进行的项目注明预计完成时间。
五、培养期内授权国内与国际发明专利
序 号 |
专 利 名 称 |
专利号 |
国别 |
授权 时间 |
本人排名 /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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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培养期内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序号 |
荣誉称号 |
入选时间 |
颁发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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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培养期内主要学术成绩、标志性成果、创新点及其科学意义以及产生的经济效益(5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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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培养期内主要论著目录
论文序号 |
作者 (按序全部列出) |
题目 |
期刊名称 |
年份 |
卷(期) |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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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序号 |
著者 (按序全部列出) |
书名 |
出版社 |
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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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论文、著作顺序按照重要性排列。
九、培养期内成果推广应用情况统计及其清单
著作序号 |
成果名称 |
应用推广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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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应用推广情况重点说明成果推广对解决生产实践中关键技术问题的实际贡献,以及带来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现产业化应用的实际效果。
十、双向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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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的总体目标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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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年度计划(2017年增选对象不填)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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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年度计划(2017年增选对象不填)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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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年度计划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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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年度计划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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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年度计划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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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完成的标志性成果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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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提供的保障条件(此栏由所在单位填写)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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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需要补充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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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预计年底前知晓结果的申报中的奖项、专利、荣誉,投出的论文、待出版的论著情况补充说明。
十二、所在单位考核意见
所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十三、专家考核评审意见(1)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十四、县区(板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市有关牵头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第十三、十四项栏目用于各县区(板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各有关牵头部门组织专家对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的考核。
十五、专家考核评审意见(2)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此栏用于市人才办组织专家对第一、第二层次及各县区(板块)、市有关牵头部门考核推荐为优秀的第三层次培养对象进行考核评审。
十六、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一级学科目录
一级学科 |
一级学科 |
一级学科 |
哲学 |
冶金工程 |
植物保护 |
理论经济学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畜牧学 |
应用经济学 |
电气工程 |
兽医学 |
法学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林学 |
政治学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水产 |
社会学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草学 |
民族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基础医学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建筑学 |
临床医学 |
公安学 |
土木工程 |
口腔医学 |
教育学 |
水利工程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心理学 |
测绘科学与技术 |
中医学 |
体育学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中西医结合 |
中国语言文学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药学 |
外国语言文学 |
矿业工程 |
中药学 |
新闻传播学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
特种医学 |
考古学 |
纺织科学与工程 |
医学技术 |
中国史 |
轻工技术与工程 |
护理学 |
世界史 |
交通运输工程 |
军事思想及军事历史 |
数学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战略学 |
物理学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战役学 |
化学 |
兵器科学与技术 |
战术学 |
天文学 |
核科学与技术 |
军队指挥学 |
地理学 |
农业工程 |
军制学 |
大气科学 |
林业工程 |
军队政治工作学 |
海洋科学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军事后勤学 |
地球物理学 |
生物医学工程 |
军事装备学 |
地质学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军事训练学 |
生物学 |
城乡规划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系统科学 |
风景园林学 |
工商管理 |
科学技术史 |
软件工程 |
农林经济管理 |
生态学 |
生物工程 |
公共管理 |
统计学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
力学 |
公安技术 |
艺术学理论 |
机械工程 |
网络空间安全 |
音乐与舞蹈学 |
光学工程 |
作物学 |
戏剧与影视学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园艺学 |
美术学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设计学 |
备注:所涉一级学科请参照申报书中一级学科目录填写。
附件3
连云港市第五期“521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问卷调查表
基本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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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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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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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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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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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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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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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培养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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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人才工程资金资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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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521”工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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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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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助资金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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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使用 资助资金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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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立项项目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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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助 资金主要 使用方向 |
设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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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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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会议费、国家合作 交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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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专家咨询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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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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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选以来取得主要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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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市人才工程财政支持政策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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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资助资金主要使用方向按照实际支出填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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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连云港市第五期“521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及
经考核推荐为优秀等次的第三层次培养对象考核情况汇总表
县区(板块)或部门(盖章)
序 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出生 年月 |
从事 专业 |
培养期内主要获得市级以上奖励情况 |
培养期内主要完成或在研的科研项目 |
培养期内授权国内与国际发明专利 |
培养期内主要学术成绩、标志性成果、创新点及其科学意义以及产生的经济效益 |
培养期内主要论著 |
培养期内 成果推广 应用情况 |
“521工程”层次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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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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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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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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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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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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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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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连云港市第五期“521工程”培养对象离职情况统计表
县区(板块)或部门(盖章)
序号 |
姓名 |
原工作单位及职务 |
人员层次 |
离职时间 |
离职原因 |
离职去向 |
备注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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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 |
|
|
|
|
|
|
|
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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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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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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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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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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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离职原因和离职去向请尽量详细填写。
附件6
连云港市第五期“521工程”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
县区(板块)或部门(盖章)
培养对象层次 |
人数 |
获得科技奖项 |
获得抗疫表彰 |
授权 发明专利 |
承担科技 项目 |
发表论文专著 |
转化科技成果(个) |
经济 效益 (万元) |
上市企业数 |
文化与社科类奖项 |
入选国家和省级人才工程人数 |
||||||||||||||||
类 别 |
特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国别 |
数量 |
类别 |
数量 |
专著 |
论文 |
A |
B |
长江学者 |
国家杰青 |
其他国家级人才 |
省级人才 |
|||||||||||
一 层 次 |
|
国 家 级 |
自然科学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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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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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 |
|
国家级 |
|
|
|
|
|
|
国家级 |
文化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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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技术发明奖 |
|
|
|
/ |
社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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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进步奖 |
|
|
|
/ |
国际 |
|
省部级 |
|
省部级 |
文化 |
|
||||||||||||||||
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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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厅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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