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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章程
作者:团委 | 来源:团委 | 时间:2020-12-07 | 浏览次数:692

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学生联合会,简称海州高中学生会或校学生会。本会作为团体会员参加连云港市学生联合会。

第二条  海州高中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和校团委指导下的全校学生的群众性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是同学们成长成才的向导。

第三条  本会代表全校同学与全省各中等学校学生会进行工作联系和交流。

第四条  海州高中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开展积极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明确政治方向,坚定政治信念,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

(二)发挥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参与涉及学生事务的各项管理工作,表达和维护同学的集体利益;

(三)倡导和组织广大同学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

(四)加强与社会的联系。争取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成长成才;

(五)积极完成学校有关部门和上级学联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具有海州高中学籍的在校生并承认本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海州高中学生会不向任何会员收取任何费用。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参与本会的工作和活动,享受本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自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利益。

(三)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行使权力时不得损害其他同学的正当利益。

 

第三章  学生会干部

第十六条  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习成绩,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自愿为同学服务并在同学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第十七条  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做到: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思想上要求上进,积极参与学校改革与建设。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工作上积极主动,相互配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三)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之间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

(四)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团结同学,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十八条  各级学生会要关心和培养学生会干部,每学期将其工作情况向相应部门的党团组织汇报,对优秀学生干部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称职的干部予以免职或撤职。

第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海州高中学生会。

 

第四章    组织和职权

第二十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学联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  海州高中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下设组宣部、纪检部、生活部、文体部等部门,并可根据工作需要作出适当调整。

第二十二条  本会实行主席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卸职后可由学生委员会选举增补。

 

学生会成员守则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热爱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自觉维护学生会形象。

三、严于律己,按时出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四、遵守学校及学生会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国家法令。

五、举止文明。不打架斗殴,不说脏话,不赌博,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六、情趣健康。自觉抵制不健康出版物,不在互连网上浏览及传播不健康信息。

七、注意仪表。衣着大方得体,符合学生会成员形象,不染发烫发,不佩戴首饰。

八、礼貌待人,热情大方。尊老爱幼,团结同学,尊敬师长,不与同学发生冲突。

九、惜时守信。注意合理安排时间,认真学习,努力工作。

十、热爱劳动,热心班级,热心公益事业,无私奉献,见义勇为。

 

学生会会议制度

为了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特制定会议制度如下:

一、学生会的会议应遵循高效务实,切实解决问题的原则。

二、学生会会议分主席团会议、部长以上级会议和各部门内部工作会议。部长以上级会议每周召开一次,总结上周工作,讨论学生会近期工作方向和重点。

三、部长以上级会议由文档秘书记录,每次会议记录整理后由秘书处存档,秘书处在每周部长级会议上通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

四、各部门部长安排本部定期召开会议,时间地点自定,并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备案,并由组宣部在每周部长级会议上交呈主席。

五、若遇特殊情况,也可临时召开各种会议,会后向主席通报情况,秘书处记录备案。

六、会议进行过程中,请与会者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会议鼓励自由发言,但要严肃认真,切实有效,言简意赅。

七、与会者签到,有事需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不可无故缺席、迟到。若无故缺席或迟到则依学生会奖惩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学生会奖惩制度

一、精神奖励。平时或学期末对自律意识强,工作积极负责,成绩突出,在学生中能起到带头作用的成员给予口头表扬,大会表彰,向班级和年级发表扬信等精神奖励。

二、荣誉激励。每学期进行一次生活会,进行个人述职,然后选举优秀学生会干部,上学期初评,年终总评,颁发荣誉证书,记入学生成长档案。

三、对不能很好履行学生会成员守则和学生会会议制度,工作不积极,不能很好起模范带头作用,出现一般违纪行为的,给予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并提出警告。两次出现一般违纪行为给予行政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出现严重违纪行为撤销学生会职务,并在全校通报批评,出现重大违纪行为加重一级处罚。

四、评价细则。

1、参加一次学生会例会记1分,积极发言提合理化建议加1分。

2、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加1分,成绩突出加2分,受到学校或学生主席表扬加1分。积极参加志愿者和公益活动加1分。

3、会议迟到扣0.5分,无故不参加扣1分,不遵守会议纪律扣1分,连续三次不参加会议按自动退会处理。

4、没能很好履行工作职责,如没有按要求做会议记录或上交会议记录,没有按时组织会议,没有认真组织落实会议精神,督导不力致使活动混乱无成效,以上每项扣1分。

5、学生成绩一科不及格扣5分,成员之间不团结扣2分。

6、未尽事宜酌情加减分。

 

               学生会换届规定
  第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次参与竞聘职务涉及学生会核心成员: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
  第二条  采取按需设岗,能者居之,可连选连任,重视和尊重人才。
  第三条  所有竞聘同学,必须服从换届委员会协商后的岗位协调,以便优化组织内部结构。
  第章     竞聘人员条件
  第四条  参与本次竞聘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正确的政治立场、观点和态度,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道德风尚;
  (二)、遵纪守法,模范执行《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参加校园文明建设活动,能够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勤奋,学有余力,成绩良好,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文化、科技活动和公益活动,集体观念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意识,组织观念强;
   (五)、甘愿奉献,热心学生工作,并希望在工作中锻炼提高自己的能力;
  (六)、原则上要求竞聘学生会主席团(主席、副主席)需有一年或以上的的学生干部工作经验,但如果应聘人各级学生组织有一年的工作经历,且能力突出者,也可竞聘学生会主席团。竞聘各部部长的人员,需有一年或以上的学生干部(包括学生会、学生社团及班委会)工作经验。竞聘校学生会成员的学生,需有半年或以上的学生干部(包括学生会、学生社团及班委会)工作经验;
  (七)、所有竞聘成员在必修课成绩中原则上不能有不及格现象;
  (八)、学生党员干部、学习成绩优秀者、在其他学生组织机构无兼职者优先。

    第三章     成立评审小组
  第五条  评审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李田梅 年级分管德育副主任
  副组长:金强 上一任学生会干部
  组  员:由评审小组确定的班主任、学生代表

  第六条  评审小组的职责
  在学生会进行新一轮选举中,根据竞选人的综合素质投票,选出相应的候选人,同时解决评选中出现的相应问题。评审小组有对本次换届选举的监督权和最终解释权。

  第四章     竞聘程序
  第七条  报名:竞聘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符合竞聘资格且有意参加竞聘的同学,请于规定时间内如实填写并上交《海州高级中学学生会干部竞聘报名表》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报名竞选主席人员可申请增报一个部长职位。
  第八条  资格审查:由评审小组审查资格并确定竞职演说人员;再由竞职演说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职演讲。
  第九条    竞聘演讲:进行竞聘演说(3分钟以内),内容包括自己的竞聘意向和在校主要表现,对自己所应聘部门的理解及其具体工作的设想等。台下观众若对竞选者有疑问也可提出问题由竞选者作答(2分钟以内)。评审小组人员将根据竞聘者的演讲进行投票,确定入围人选。竞聘演说采取同岗位回避制度。
  第十条    组织考察:评审小组组织考察。评审小组对入围人(重点是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绩、能、勤等。考察方式:到班级了解情况,找本人谈话,考察组写出考察意见。

  第十一条  张榜公示:根据竞聘演讲和考察情况,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新一届学生会成员产生之后将统一张榜公示。
  第十二条  新一届学生会试用期一个月(从张榜公示之日算起)。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三条  采取书面报名的形式,下载表格填写完毕后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至团委办公室。
  报名截止日期:xx年xx月xx日。
  竞聘演讲时间:学生会x月x日下午。
  第十四条  学生会是为同学们服务的机构,要秉持公平、公正原则,不允许在选举中出现拉票行为,一旦发现,取消竞选资格。若有同学对以上规则有异议或疑问,请于报名截止日前向校团委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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