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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海州高级中学 | 来源:海州高级中学 | 时间:2021-05-10 | 浏览次数:744

市局各直属单位、有关高(中)职校:

为高质量完成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工作,力争申报一个、成功一个,现将市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严格审核把关。现将有关要求具体明确如下。

一、申报对象

项目申请人员为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且必须是申报项目的第一负责人。人员名单以连人才办〔2021〕1 号《关于确定连云港市第六期“521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通知》为准。

二、名额分配

各单位对申报情况进行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原则上上报人数不超过本单位第六期“521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总数的三分之一(四舍五入)。不足3人可报送人1人。申报质量较高的单位可适当增加人数,无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报送。市教育局将依据申报材料质量和分配的名额,择优上报。

三、材料报送

相关材料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准备,并于2021年5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袋装)及《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一式二份报送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四楼403室),同步报送汇总表Excel格式。届时,请各单位同步做好网上报送。

附件:《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工作的通知》(连人才办﹝2021﹞5号)

 

                                                        连云港市教育局

                                                        2021年5月7日

 

请符合申报资格的市“521工程”培养对象按要求在5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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